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征收反倾销税 (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征收反倾销税 : 2010-9-27) |
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0年9月24日起,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0年第56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0年9月24日起,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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