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个人邮寄物品进境价值的计算?
问题内容:我想从欧洲托人邮寄奶粉。根据海关规定:应征进口税税额在50元人民币以上的,海关予以征税放行,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我想问一下1000元是怎么计算的?是根据国外购物凭证上的价格呢?还是根据国内同类物品来估值?麻烦您了!
答:您好,海关根据物品实际报验状态,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审定完税价格,您可登录中国海关网站查询“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公告”查看详情。
问题标题:欧洲留学生毕业回国是否可以自带旧机动车?
问题内容:本人现在欧洲留学,毕业回国的时候是否可以进口旧机动车?如果可以,税率如何查询?谢谢。
答:您好 依您所述,不可以进口旧机动车。谢谢!
问题标题:关于向留学生征税质疑
问题内容:Q2:恕我愚昧 据我所学的世界贸易组织规则 行邮物品(旅客携带的入境物品和行李、邮递物品)不属于商业性进口 不适用于《海关估价协议》 就算征税 完全价格也应该以进口货物的实际价格为依据 例如IPAD在国外的价格也就3000多 但定价确实5000 有些不妥 不知海关总署是如何解释这一系列问题的
答: 在入境的时候,对个人自用的IPAD征税不违反WTO规则。 世贸组织(WTO)规则主要是针对国家、地区间的贸易,涉及的是货物。个人自用的IPAD是物品不是货物。货物和物品是有区别的,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的特征,是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54号公告针对的是个人物品。 在税率上,目前我国对货物渠道进口的计算机整机关税税率已降到零。而对行邮物品中的笔记本电脑征税税率为20%,是根据国务院2006年批准的《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实施的。中国加入WTO时签订的《信息技术协定》适用于货物贸易。 在估价上,《海关估价协议》中“适用范围”一项表明,“该协议适用于商业意义上正常进口的货物。”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非商业性进口,包括旅客入境物品或行李邮递物品等”被列在“不适用本协议”的几种情况中。 根据我国《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海关在进出口环节管理的对象既包括货物,也包含物品。之所以分别进行规定,是因为两者在通关手续、通关要求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进口货物要票票办理报关单,提供规定的各主管部门出具的许可证件或证明,根据原产地不同适用不同的协定税率、优惠税率或最惠国税率。进境物品则适用简化手续和税率,仅在达到规定的限值、限额条件时才需由相关人员主动向海关办理手续。《关税条例》对货物税和物品税是在不同章节进行规定的,这方面的依据很明确。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国家关税税则委员会审核批准的《关于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寄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等相关规定也对有关问题作了明确。
问题标题:个人国外网购为何需要找别的公司清关!
问题内容:你好,我在国外网站购买了一些保健品,自用,总价值不超过1000人民币,到了上海海关后,联邦快递通知我要找一家有进出口权的公司进行清关手续,请问为何需要这么复杂,我自己购买吃的东西为什么不能进口呢,使用后果之类我可以自负,出个证明给海关,为 何不让我通过呢!我真的很疑惑!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所以,邮寄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并不得超过一定的限值,验放进出境邮件时,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超过合理、自用数量的进境个人物品应当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在实际通关时,请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 具体征税的有关情况请咨询上海浦东机场海关快件处,联系电话:68841118转。
问题标题:从英国网购的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我打算从英国网购几瓶精油,现有以下几个问题烦请解释: 1、因为对方近日正在促销,超过100镑有优惠,所以如果我买的精油总金额应该会超过¥1000元,但我会尽量控制在¥1100-¥1200,请问这样会不会要求我按货物来报关?我在网上看到《海关总署解读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调整》中提到“对超过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征收进口税。”这样看的话,我只超了一点点,而且数量也不多,都是不同种的精油,应该可以按个人物品来报关吧? 2、想请问海关的同志,对精油如何确定其完税价格?是按对方提供的销售凭证,还是统一按《完税价格表》,或是按估价?如果是后两者,请问各是多少?另外,如果没有销售凭证,是直接估价还是按《完税价格表》?问题比较多,非常感谢!!
答: 根据现行海关规定,现将所询问题答复如下:一、关于包裹限值: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二、关于超限货物: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三、关于精油归类:根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归类,精油归入税号:09039900,完税价格另行确定,税率:50% ;四、关于完税价格另行确定原则:主要参考:1、香港市场同类物品零售价格;2、参考国内市场同类物品零售价格,并减除30% ;3、参考有关物品发票价格估价。特此答复
问题标题:韩国活狗进口清关
问题内容:您好!我要从韩国空运进口一只活狗,属私人物品,自养,请问进口清关都需要哪些文件?(包括中国收货人和韩国发货人需要提供的)请帮忙列明.
答:您好 建议您联系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咨询。如在天津机场进口,请您联系天津机场海关咨询,办公电话:24905972/24905992。谢谢!
问题标题:12月底乌克兰回国自带物品问题
问题内容:我今年9月前往乌克兰,自带了iphone手机、联想电脑和佳能相机,还有自用的首饰和化妆品,处境时没有被要求填写个人物品申报单,12月入境时这些会成为征税对象吗?这都是我在境内购买并使用过的。另外,我朋友送给我两瓶酒和两条烟,这些需要征收进口税吗?
答:您好,对于旅客随身携带进(出)境,并复带出(进)境的原有个人物品,不涉及税费问题,按暂时进出境方式办理有关手续。请在进(出)境时向海关申报,出(进)境时凭原进(出)境申报单予以验放。建议您向现场海关作解释,由其认定,以其解释要求为准。烟酒的免税限量是:免税香烟400支;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
问题标题:网上购物
问题内容:海关工作人员您好:我在网上购买了一根英国台球杆自用,价值为450英镑,请问这个需要征收多少关税?会不会因为超过个人邮寄进口限额而被退回或者是被要求按照公司物品报关?
答:您好,可以邮寄,因为根据有关规定,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进口税=完税价格*税率。体育用品税率10%。
问题标题:从美国网购衣服
问题内容:海关工作人员,你好!我在美国一个品牌官方网站上购买了两家衣服自用,一件90.3美元,一件68.6美元,总价值158.90美元,请问这个需要征收多少关税?会不会因为超过个人邮寄进口限额而被退回?谢谢您的回答!
答:您好!按照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规定,寄自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邮、快件,限值1000元人民币,超过限值的邮、快件按照货物办理海关手续或者做退运处理。如您所述,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25号公告规定,纺织品及其制品行邮税率为20%。
问题标题:关于目前是否可以从日本邮寄奶粉到北京的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我们家孩子一直吃朋友从日本给邮寄的明治奶粉,8月份据说因为口蹄疫不让从日本进口奶粉了,我想问一下,现在解禁了吗?我可以从日本邮寄奶粉自用吗?每次邮寄的最大量是多少?因为我们是双胞胎需要奶粉的量比较大。谢谢!
答:您好,已解禁。个人邮寄自用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超过限值,需办理退运或按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问题标题:北京海关您好:关于弓的进口
问题内容:我有一套在美国订购的弓,代滑轮的。在射箭管射箭用,国内每年都有几场比赛。价值130美金左右,是否能顺利通关,国内据说座飞机都可以托运。看之前有人问过。弓箭可以进口。想在确认一下。谢谢您
答:您好,健身自用的弓可以入境。
问题标题:关于从美国邮寄物品回国
问题内容:有朋友在美国留学,现托朋友购买irobot roomba 560,美国的价格是$350.00,加上消费税和寄往中国的邮费,一共是$450.00左右,这个扫地机器人是自己要使用的,大概要交多少进口税?网上说是20%,是这样么?
答:你好!行邮税计算公式为完税价格X税率.请随附购货发票在邮件内.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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