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伴你的IPAD出境时如未申报 入境时可能被征税1000元

作者:陪伴你的IPAD出境时如未申报 入境时可能被征税1000元来源:快递新闻点击:Loading......

近日,苹果平板产品ipad入境缴纳上千元关税的消息备受我市市民关注,由此也引发了一场市民对于入境关税的关注热潮。市民普遍认为5000元的平板电脑收税1000元不公,而且由境内带出境外的电脑不应收税。成都海关方面则建议本市市民在出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行李物品,以免造成从境内带出的物品入境时被征关税的尴尬情况。

不属免税物品 入境需缴20%关税

成都海关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海关总署2004年第7号》文件规定,ipad被归类为20种不予免税商品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外设”,无论随身携带还是快件邮寄,入境应按照5000元的完税价格、20%的税率,每台征收1000元的行邮税之后才能够放行,因此即便部分不同型号的ipad价值并未到5000元,但也需按照5000元的完税价格来缴纳税款。

根据海关总署的相关规定,微型计算机等不属于免税商品。在税率方面,记者在《海关总署解读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调整》上看到,进口税税率分为四档,分别为10%、20%、30%和50%。适用于20%税率的主要包括:摄像机、数码相机及其他电器用具、自行车、手表等。即ipad适用于20%税率。

成都海关建议 出境时最好主动申报

市民王俊女士认为,自己平日出境也很少遇到随身物品被检查的情况,自己一直以为只要证明物品是从国内带出的,或者是已经很旧的就可以不用缴纳税款了。对此,成都机场海关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旅检现场,并不是每个过境的旅客都会被抽查到,但如实申报属于进出境旅客的义务。”

成都海关的相关负责人建议出境旅客在出境时最好向海关主动索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可以帮助旅客了解哪些物品如果不申报在入境时将会缴纳一定的税款。他说:“有很多旅客不了解哪些物品需要申报,因此在入境时会出现旅客从境内带出的物品由于出境未申报而在入境时因达到纳税标准,而需要缴纳一定税款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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