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是否该被海关征税

作者:iPad是否该被海关征税来源:海关新闻点击:Loading......

 这是个沸沸扬扬闹到现在仍然没有定论的问题。海关给出了应该征税的理由,并且征得毫不客气,而反对者也有理有据,把中国海关总署的解释一一推翻。欧盟专家对此毫不含糊,个人自用商品不该被征税,包括电话、手提电脑、空白CD和数码相机

  中国海关紧盯iPad

  我国目前对于对人群划分和商品估价“一刀切”的做法,无法明确区分哪些是“水客”,哪些是个人消费者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于胜楠发自北京 “好好的老百姓过关买点儿几千块钱的东西也要收税,挣这点小钱干吗?按道理咱们是真该给政府写封信问问。我觉得我应该写最起码。外汇这么多,能把外汇花了,而且减轻人民币的压力,不是好事吗?”11月30日,联想集团董事局主席柳传志一番没点名的“炮轰”使稍微有点沉寂的“海关iPad收税”风波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今年8月,中国海关总署颁布了2010年第54号公告(简称“54号令”), 按照54号令,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而电视机、摄像机、微型计算机等20种商品没有免税额度,全额征税。

  据了解,54号令执行之后,各地海关加强了出关检验,在深圳罗湖口岸还大量增派了出关检验的海关人员。海关查验的重中之重,就是iPad这类的电子产品。

  动机:为防走私

  “在深圳罗湖口岸,携带2台以上的电子类产品就要被重点关注。”一位海关人士对媒体透露。

  海关的“重点关注”引来了一场风波。

  “给朋友从美国带回来iPad的被收了1000元,从国内带出去的iPad忘记申报又被收了1000元!”在纽约大学读书的陈春荣见到记者时抱怨连篇,也对海关新规表示不满,“海关征税的目的是防走私,对个人使用的商品征税太不合理;而且如今中国的经济这么发达,5000元的征税标准太离谱;我的iPad有明显的使用痕迹,不分青红皂白只因忘记申报就强行征税太不近人情。”

  陈春荣的经历并非个案,他的抱怨和质疑同样也并非是个别声音。这样的案例越来越多,将海关送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海关新规也饱受质疑。

  其实,54号令说是新规,但是其条款在海关的相关规定中已经存在了好几年。像对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征税的条款,2005年就已出台。如今,突然加以重申和明确,并且加大执法力度,海关总署给出的解释是为了打击“水客”(即那些有组织的专门为国内一些代购网站、店面等不同形式的店铺代货,并从中赚钱的人)。

  “我们一直在跟踪监控,发现近一段时间来,一些有组织的走私团伙,假借个人物品名义,利用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便捷通关措施,以逃避海关监管、偷逃税款为目的,一日内多次携带各类高档消费品、高科技产品、生活日用品进出境,是变相的进出口商业贸易行为,对于此类走私违法行为,海关将依法坚决予以查处。”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黄熠表示。

  深圳皇岗海关6月份公布的一组数据可以为54号令出台做个很好的注脚:自4月份以来,深圳海关在罗湖、皇岗、福田等口岸共查获违规携带iPad入境案件近500宗、查获iPad平板电脑600多台,其中涉嫌走私案件占到七成。

  而据香港《文汇报》报道,10月中旬深圳罗湖口岸海关人员在多名“水客”身上发现多部苹果最新的iPhone 4等产品,其中,一“水客”身上密密麻麻捆绑多达70多部。

  据海关人士介绍,近期最活跃的就是iPad和iPhone 4等国内热销电子产品的“水客”。这也不难解释,为何海关在执行54号令时,为何紧盯iPad。

  后果:误伤一片

  54号令对于“水客”的打击效果毋庸置疑。国内一些主要销售代购产品的网店最近一段时间的成交记录均在下降。

  一位店主介绍,因为无法去香港补货,缺少货源,最近一个月来,他的网店生意十分清淡,成交量只有原来的10%。“54号令对我的打击是致命的。”他说。

  不过,在打击“水客”的同时,54号令的“误伤”范围也很大。

  香港商铺的老板已经担心会受到影响,因为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香港零售业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内地游客的购买力才获得转机。

  而北京假日旅行社相关人员介绍,随着国外圣诞“打折季”的临近,赴欧美的“购物团”将受到较大的影响。因为除了个人“扫货”,这也是“海外代购”们趸货的好机会,所以海关每到此时的检查会格外严格。

  “因为怀疑‘海外代购’就‘误伤一片’的做法影响了国内的旅游业和国外的销售业。去美国或欧洲‘扫货’的成本比去香港大得多,如果回来还需要交税,很多人就会因捞不到便宜而感到‘赔了’。因为任何一款大牌的包都差不多要超过5000这个标准,而虽然美国的iPad会比国内便宜很多,还不到5000元,但是还要交1000元的定额税,算下来没省什么钱。”假日旅行社欧美地区负责人张利说。

  在留学生网站,还有人在策划一场真正的机场“裸奔”以表抗议。在英国留学的朱莉今年年底会回国,她说如果这场策划成功的话,她会参与,因为她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保护自己的用品不被强行征税。

  “我的新秀丽箱子就差不多5000元,里面就是什么都不装也有被征税的可能。我自己的包包在当地已经卖掉了,但是电子产品里面有很多舍不得删掉的东西。”她说。

  一位从事出口贸易多年的黄律师表示,iPad征税事件的症结在于“我国目前对于对人群划分和商品估价‘一刀切’的做法,根本没法明确区分哪些是‘水客’,哪些是个人消费者。”

  疑问:国际通行?

  对于海关征税引发的种种质疑,商务部还曾就几点质疑发函海关总署咨询。不过,两家机构沟通的结果是,商务部发言人姚坚称“支持海关总署依法履行职责”。

  记者拟就此事进一步采访海关总署,截至发稿时,尚未得到回复。而商务部则称,以公开发言为准。

  除了iPad是否该征税,该按照什么标准征税外,5000元自用物品的免税标准是否过低也是54号令引发的质疑。

  海关方面表示,这个标准与发达国家规定的免税限值水平基本相当,对进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规定免税限值的做法也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不过,有专家对此并不认同:“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从国外购买高科技产品,对老百姓而言,有时不仅是一种实惠的选择,甚至是不得已的选择。”

  或许是迫于舆论压力,中国海关总署11月30日公布实行《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边境地区居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生活用品,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8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关于iPad征税的两大争议

  该不该征?

  海关总署:该征

  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黄熠认为,在入境的时候,对个人自用的iPad征税不违反WTO规则。世贸组织(WTO)规则主要是针对国家、地区间的贸易,涉及的是货物。个人自用的iPad是物品不是货物。而海关总署今年8月颁布的2010年第54号公告针对的是个人物品。

  专家:不该征

  辽宁宏基律师事务所海关法与海事法律师易云升等专家认为,WTO的相关协议清楚地规定:无论是货物还是物品,都属于大的产品的范畴。海关以个人物品不属于货物的范畴而征税,是与WTO相关规定有冲突的,而这种冲突可能还会卷入国际贸易纠纷中。

  该不该都按照5000元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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