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海关网上的舱单查询为什么查询不了?
问题内容:我通过海关网上服务大厅想查询进口的具体舱单内容,但是我按要求输进了资料,但是总不能显示出舱单的具体内容,请问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答: 你好,经我关有关部门测试确认,该系统可以正常查询,请你确认输入的资料是否正确。温馨提醒:查询项目“船舶编号”一栏应输入船舶的编号,不要输入“船舶名称”。
问题标题:邮寄个人物品回国需加税吗
问题内容:我在澳大利亚留学四年,准备下个月回国了,但是知道最近国内对个人物品的邮寄管的很严格,但是我又不得不邮寄东西回来,因为四年来买的书啊这些都要带回来的,估计我要寄四十KG用过的书,和笔记啊这些的,可能还有些穿过的衣服,我想问下,这种情况要交税吗,要交的话我需要去哪里交,我要交多少.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明这些书都是自用的吗? 谢谢,期待得到您的帮助!
答:您所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关于你提出的问题,自己穿过的衣服并且是自用合理数量邮寄回国是不予以征税的;邮寄回国的书籍必须是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个人携带和邮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进出境管理规定》内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规定,个人携带书籍一是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二是成套的书刊每人每次3套以下,海关予以免税,超出规定数量的部分均按《个人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率表》的规定予以征税放行。由海关进行税款的计算并开据“进口关税缴纳证”,到邮局指定工作点并由邮局代收税款后方可领取物品。
问题标题:沙鱼牙齿商品编码
问题内容:您好。我公司客户寄沙鱼牙齿过来价格成普通钥匙口,但寄过来中国的沙鱼牙齿需要清关,请问沙鱼牙齿的产品编码应该是什么呢.需要什么特殊的证书吗
答:目前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管理目录》的鲨鱼包括鲸鲨、噬人鲨、姥鲨。根据濒危物种管理的相关规定,物种的成体、部分、可辩认部分及制成品、药品均实施统一的管理政策,因此,请明确所进口鲨鱼的种类(拉丁学名、中文名),必要时可询国家濒管办南宁办事处,如属上述三种鲨鱼,进口需要提交《濒危物种进口允许证明书》。未加工鲨鱼牙齿应归入税号05071000项下。
问题标题:这样可以注销报关员吗?
问题内容:你好!我于2010年1月份在一家报关公司注册了报关员,由于个人原因要离职,但原注册的公司不肯帮忙注销报关员,而我又必须离职。原公司的法人卡,我注册的报关员证,报关IC卡根本就拿不到,我跟他们交涉很多次,他们也不同意注销。我手上只有报关员资格证书,可以以个人的名义来注销报关员吗?可以的话,要些什么证明资料,谢谢!
答: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注销报关员注册的,应当提交《注销报关员注册申请书》、报关员证、报关员资格证书。如不能提交报关员证书,应当提交报刊刊登的作废声明。您可在市一级报刊刊登报关员证的作废声明,并在办里注销手续时提交此声明。
问题标题:商品归类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我想知道,无木复印纸是否可以用海关代码4823908600报关呢?美国客户那边说要用这个编码报关,请帮忙确认一下,谢谢!!
答:您好!目前世界海关组织各成员国统一实施的为六位数级的协调制度编码(简称HS编码),如所询复印纸归入六位税目4823.90,各成员国使用时是统一、一致的。各国目前所实施的进出口税则,一般会设置八位税则号列,即第七、八位将根据国内的实际产业情况和商品结构进行设置,如羊毛或其他动物细毛的落毛归入六位税目5103.10,这个无论在美国,还是在中国都是一致的,但具体到羊毛落毛则在中国归入八位税则号列5103.1010,其他动物细毛的落毛归入八位税则号列5103.1090,而在美国可能八位税则号列的设置不同,但这在国际贸易中是允许的,只要其六位税目一致皆可。有些国家为实施贸易管制措施,对部分商品还设置了第九、十位税目,如上述51031010.01羊毛落毛实施的为配额内税率,51031010.90羊毛落毛实施38%的税率。 所询复印纸在我国申报进出口时所使用的税号应为4823.9090,该八位税则号列应不影响在美国的申报。网上咨询仅供参考。
问题标题:报关企业报关资格证书变更
问题内容:老师,你好,我企业注册资金增加,营业执照已变更好,原报关企业报关资格证书内的注册资金需要变更,请问要准备哪些材料,如何办里? 谢谢
答:请先向海关申请变更许可,凭海关许可决定书办里相关手续。
问题标题:关于贸易公司是否可以申请在非特殊监管区域设立保税仓库的问题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 准备成立一家贸易公司,注册在非特殊监管区域,有两个问题需要请教: 1)是否可以申请在非特殊监管区域设立保税仓库?审批周期大概多长? 2)若可设立保税仓库,是否可在采取物理隔离后同时存放非保税货物?如有相关文件或咨询电话,请提供一下,以方便进一步咨询。谢谢!
答:1、关于设立保税仓库的事宜,你公司可以参看海关总署105号令和海关总署2004年14号公告。保税仓库设立属于行政许可项目,向主管海关申请报直属海关审批,各需20个工作日。 2、保税仓库内不可以存放非保税货物。
问题标题: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问题内容:你好,我单位现在已经拿到《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和 内资项目免税申请表进口设备清单 ;我的 内资项目免税申请表进口设备清单 中有 3台设备,请问我拿到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是1台设备对应一份 还是 3台设备在一份里边?
答:这就看贵司的设备是如何到货的,免税征免是要报关的,按照货物实际到货的情况出具免税征免。
问题标题:来料加工
问题内容:老师!你好!我厂是生产针织衫的,客人给我们提供辅料,生产完成后再寄回客人,这辅料进口的关税可以减免吗?需要什么资料?烦请解答,谢谢!
答:根据规定,5000美元以下78种列明辅料可以办里“低值辅料”合同备案,享受保税政策,凭备注栏注明“辅料合同号”的一般贸易出口报关单办里核销。超过5000美元的,需要办里加工贸易手册。具体请向加工企业所在地海关加工贸易部门申请办里。
问题标题:集成电路晶圆片进口报关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老师:你好!我司以来料加工方式加工生产集成电路,进口未经切割的晶圆片,进口后经切割、封装成一颗颗的单个芯片,然后出口。每片晶圆包括若干芯片颗粒,晶圆片在进口状态即含有不良芯片且每张的不良数量都不一样,因其与良品一起构成整张晶圆,技术上无法在切割前分离,而我司只购买良品部分,进口后也只对良品部分进行加工,进口时已经不良的芯片无法投入生产也无需付款。如果整张晶圆片含10000个芯片,其中良品9500个,不良500个,而厂商按9500个良品作价,请问我如何报关?方案一、仅报9500个良品;方案二、报9500个良品、再报500个不良;方案三、报10000个良品,然后将500个退运。个人理解方案一最佳,因为不良品不能投入生产,本身也不作价;后两个方案涉及到不良品的管理,这个非常复杂且退运时其因面积小以及切割后无法按序排列导致无法点数,那海关监管本身就是问题。目前非常困惑,麻烦指教!谢谢!
答:从海关监管的实际出发,和企业手册核销的角度考虑,根据你公司的描述,来料加工是不得对外付汇的,因此应该申报10000个,不区分良品还是不良品,待实际进口后,你公司应该会对进口料件再次进行检测,这时才能知道究竟不良品是哪些点,有多少。不良品按“来料料件复出”的方式(该方式不得收汇)退运境外,并在手册中核扣相应的数量。如果事先已经知道良品和不良品的具体点量,也应该如此申报。
问题标题:从越南进口干去壳腰果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你好: 我司目前需要从广西东兴口岸进口干去壳腰果,越南供货商出具B级产地证。是否能享受东盟0关税吗?谢谢 2010年8月9日
答:中国—东盟自贸区的范围包括中国(除港、澳、台)和东盟10国。对于从东盟国家进口的货物而言,只要在输出国申领了Form E格式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具体可参阅海关总署令2003年108号和海关总署2003年81号公告),并且符合直接运输规则,按照海关总署2008年52号公告和2009年6号公告要求向海关申报,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协定税率。
问题标题:报关员证已过期(未延续),可否直接办里新企业的报关员注册
问题内容:尊敬的关员: 您好! 从原单位离辞的时候匆忙去了外地,未及时将报关员证注销,现在已经超过有效期半年了。现需从事报关员工作,但原来上班的企业已经不存在了(公司也已经注销了)请问原来公司在申请海关注销的时候可以把我报关员证一起注销掉吗?如果不可以,是否不需要办里报关员证注销可以直接注册到新企业!(原公司已经注销掉了) 如果要注销,像我这种情况,应该要怎么办里呢(公司已不在,无法盖公章). 感谢您百忙之中抽空回覆。非常感谢!
答: 根据海关总署第146号、第127号令规定,你原单位应当在你离职之日起7日内(或在原单位申请注销海关注册登记的同时)向注册地海关办里所属报关员的注销手续。据此,请你向注册地海关查询《报关员证》是否已注销,若已办里注销则你可重新申请报关员注册。
问题标题:活体眼镜蛇出口
问题内容:我们是有蛇类繁殖驯养和贸易加工许可证的一家养殖场,请问出口活体眼镜蛇需要办里哪些正件?是否需要检验检疫,如果是如何办里?
答:出口活体眼镜蛇,首先应明确其拉丁学,其次向濒管办南宁办事处(地址在区林业厅内一楼)申领《濒危物种出口允许证明书》。出口时向口岸所在地检验检疫部门申领《出境货物通关单》。上述两种监管正件具备后再向海关申报、交单。
问题标题:关于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电子账册备案的问题提问
问题内容:尊敬的关员:您好!有以下关于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电子账册备案的问题提问: 1、已有进口记录的料件的重量比例因子能不能变更? 2、已有进口记录的料件的归并关系能不能变更(即归并关系由原来的合同名称A,变更为合同名称B)? 3、已有出口记录的成品因单耗有变,能不能申请单耗变更(即版本上升,增加新的版本),还是必须重新备案一项新的成品? 4、能不能先申请料件备案,待成品出口前再申请成品备案(即先备进口料件,一段时间后再备出口成品),还是料件及其成品必须同时备案?以上问题,请回复,谢谢!
答:1.可以;2.可以;3.可以,以新增单耗版本的方式进行变更;4.可以先备案料件,再备案成品。
问题标题:旧履带式起重机暂时出口
问题内容:您好!请问一下旧履带式起重机暂时出口需要办里什么手续?提交什么文件?如何进口回国内?
答:1、旧履带式起重机暂时出境不需贸易管制正件,也不需办里出境通关单; 2、旧履带式起重机发货人应首先向出境地海关申请暂时出口,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报关出口; 3、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当在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向主管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经直属海关批准可以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届满应当复运出境、进境或者办里进出口手续。 4、复运进境时应当先在进境地检验检疫部门取得进境通关单,凭此通关单以暂时进出口监管方式报关进境。
问题标题:要如果处理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关员: 你们好!如果涉案手册已经是第三次延期但海关方面还没有处理完涉案问题,这种情况我们应如何处理?垦请详细解答!
答:根据海关规定,加工贸易手册原则上应在有效期满前办里核销结案手续。但因企业涉案导致无法办里手册正常核销结案手续的,可向主管海关申请办里形式核销手续,具体可咨询主管海关。
问题标题:不作价设备付外汇问题咨询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 我司在上海松江区,06年通过境外公司以不作价形式进口一批设备,现我公司希望将这批设备买下来并付汇给境外这家公司。从松江海关了解到,设备提前解除监管并完税是可行的,但无法付汇,除非是将设备出口再进口,但因为设备很大而且很精密,如果移动会造成一些部件损坏与机器的正常运行,目前是否有条文可以实现设备仍保留在我公司不移动,但我司解除海关监管并实现付汇,请教老师针对这种情况如何操作,海关是否有何条文可借鉴?
答:可以的,直接申报“加工设备内销”0446,对应“一般征税”0110;征免意见:照章即可。
问题标题:外發加工
问题内容:我司是加工貿易企業,因生產工藝及設備的原因,需將保稅料件委托另一加工貿易企業生產,我司沒參考任何生產過程,產成品由我司復出口,請問保稅料件能否辦理外發加工嗎?如可,需辦理哪些手續或有哪些辦規可參考,多謝!
答:1.根据海关规定,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因受自身生产特点和条件限制,经海关批准并办里有关手续后,可以开展保税料件的外发加工业务; 2.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海关不准予开展外发加工业务:涉嫌走私、违规,已被海关立案调查、侦查,案件未审结的;生产经营管理不符合海关要求,被海关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内的;有逾期未报核手册的;申请外发加工的手册被海关暂停进出口的; 3.申请全部工序外发加工的,企业应使用外发系统办里海关相关手续; 4.贵司上述情况除可申请外发加工外,还可以通过委托加工的方式开展,经营企业为贵司,加工企业为实际生产企业,须到加工企业所在地办里手册备案手续; 5.关于外发加工和委托加工的具体规定,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2009年第51号。
问题标题:加工方面名词解释
问题内容:关员你好! 请问什么是进料加工?什么是来料加工?
答: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经营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者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经营活动。
问题标题:关于出口货物所用租赁托盘运回的税务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我公司有一批货物需发至境外,运输所用托盘是从境内另一企业租得的,需要将托盘运回境内返还。请问托盘从境外运回境内时,可否按照暂时进出口手续免交关税和增殖税?
答:您好 依您所述,出口的货物与承载货物的托盘分别申报,可按不同的贸易方式(货物:一般贸易、托盘:暂时进出境货物)向实际出境地口岸海关申报。建议您联系实际出口的口岸海关咨询办里,以其答复为准。如在天津口岸办里, 请您参阅本网----服 务:行政许可----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核准。谢谢!
问题标题:企业法人变更
问题内容: 贵关,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企业法人变更的事,我司是外资企业,需要带什么资料去呢? 除了 营业执照+外资企业批准证 以及几个登记表格 还需要其他什么资料吗? 而且企业的IC卡和报关员卡是否也需要重做呢? 并且执照和批准证是否有规定期限内必须到海关变更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汕头海关
提 问 人:JF2B16 发布时间:2010-8-2 14:30:06
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27号)的有关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批准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注册地海关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及复印件,办里变更手续。变更法人后不影响原企业IC卡的使用,如果觉得需要也可以重做,报关员卡无需重做。
答复时间:2010-8-16 16:39:40 满意度:
问题编号:[129320]
问题标题:报关员资格证书有效期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07年拿到报关员资格证书的,但一直没注册报关员证,请问资格证书是否有两年的有效期,还是永久有效?谢谢
问题分类:[报关员]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提 问 人:New216 发布时间:2010-7-29 8:59:00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6〕27号,2003年以后取得的报关员资格证长期有效,但超过2年未注册的,注册成为报关员时应先参加海关组织的培训,成绩合格后方准予注册。
答复时间:2010-8-2 9:49:02 满意度:
问题编号:[129296]
问题标题:变更内外销比例
问题内容:尊敬的关员: 您好! 我司是一家100%出口的外资企业,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打算变更内外销比例,想咨询内外销比例变更为多少最好呢?比如内销30%,是不是就一定要有30%的销售是内销呢?另外,是不是有内外销比例的企业,海关的监管是不是比100%外销的严格呢?谢谢!急盼回复,谢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提 问 人:1509989 发布时间:2010-7-28 18:50:44
答:企业需要变更内外销比例,须先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到海关企管部门办里相应的变更手续,相关的内销比例变更事宜可咨询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至于海关对企业的监管程度,是根据企业的风险程度决定的,不同风险程度的企业,海关对其使用不同的监管方式,如对海关的监管有疑问的,可咨询主管海关。
答复时间:2010-7-29 9:37:39 满意度:
问题编号:[129274]
问题标题:加工贸易设备项下是否可以免税?
问题内容:我公司是家德国独资的汽车配件公司,现将进口加工贸易专用设备,想申请加工贸易设备(贸易方式0420),请问在这种贸易方式下征免性质是否可以全免?还是照章征税?或者是只免关税?想申请这种贸易方式(加工贸易手册?)有什么条件?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提 问 人:sunny8986 发布时间:2010-7-28 16:18:42
答:进口加工贸易设备(监管方式0420)需要全额缴纳关税与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外商免费提供的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监管方式0320)符合规定的,免关税,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具体请查阅海关总署2008年第103号公告。该设备需要在独立厂房中运作,或70%以上产品出口,海关监管年限5年。若要申请办里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的,需要同时申请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申领加工贸易手册。
答复时间:2010-7-29 12:45:24 满意度:
问题编号:[129218]
问题标题:不作价设备转内销
问题内容:关员您好:我公司于2006-2008年进口了数台不作价设备,监管期为5年(手册有效期)。请问:监管期未满的不作价设备内销的话如何办里?是否需要旧机电许可证和检验检疫证书?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提 问 人:baochunlai123456 发布时间:2010-7-28 9:22:51
答:加工贸易项下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在海关监管期满后,凡留在原企业继续从事加工贸易业务的,在办里解除海关监管手续时,企业免予办里《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和《检验检疫证书》,直接向海关办里解除监管手续。监管期限未满、申请提前解除监管并留在境内的“不作价设备”,企业须补缴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海关凭相关进口许可正件及其他单证办里解除监管手续。
答复时间:2010-7-28 11:26:53 满意度:
问题编号:[129214]
问题标题:经营性租赁的减免税飞机留购,如何计算监管期?
问题内容:你好!我公司在2002年3月经营性租赁一架飞机,按署税发[2004]352号文,以国批减免的征免方式报关进口。租期八年。在2010年3月租期结束后,我公司留购此架飞机,所以在2010年3月申报了一份租赁转一般贸易的报关单,征免性质也是国批减免。因为减免税飞机有八年的监管期,我们这架飞机实物进口在2002年,是不是可以说已经超过监管期了?还需要办里解除监管的手续吗?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提 问 人:carl_yang 发布时间:2010-7-28 8:59:27
答: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原则是从产权的转移开始计算的,贵司的情况应该是从2010年3月开始才真正拥有此架飞机的产权的。之前的监管只是对贵司是否自己使用飞机进行监管。
答复时间:2010-7-30 11:29:33 满意度:非常满意
问题编号:[129195]
问题标题:报关专用章备案
问题内容:海关工作人员你们好:请问报关企业的报关专用章要到海关备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深圳海关
提 问 人:zhqy906 发布时间:2010-7-27 18:39:07
答:您好!报关专用章备案分为两种,分别为总公司备报关专用章和分支机构备报关专用章。总公司备报关专用章需提供以下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2、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3、申请刻制印章登记卡及复印件(深圳市公安局),4备案章印模,5、企业备章申请书。分支机构备报关专用章需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 3、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及复印件,4、分支机构从事报关服务业可行性研究报告 ,5、分支机构负责人、报关业务负责人工作简历,6、企业设分支机构申请书。
答复时间:2010-7-29 15:38:19 满意度:
问题编号:[129172]
问题标题:加工贸易项下进口的辅料损耗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请问加工贸易项下进口的辅料如有不良损耗,是要至海关补税吗?还是企业可以购买增值税料填补这部份不良损耗??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提 问 人:poller0711 发布时间:2010-7-27 16:18:52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问题所说“不良损耗”非海关专业用语,含义不明。如果是指生产的成品为不良品(即残次品)无法出口只能内销,那么是要至海关补税;若不补税也可以使用非保税料件生产成品填补缺口,但必须事先向主管海关申报(需要符合串换料件的条件)。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请以业务现场的实际办里结果为准。感谢您对南京海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答复时间:2010-7-28 14:46:14 满意度:
问题编号:[129171]
问题标题:加工贸易素材及辅料损耗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司是一家金属冲压企业,生产制程中难免会有损耗,以前对此行业海关核销时都会有3%-5%的损耗给企业按边角料补税,且海关对加工贸易核销的管理规定中也指明:“企业据实申报”请问在手册送核时可以这样操作吗?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提 问 人:poller0711 发布时间:2010-7-27 16:14:10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单耗,海关据实核销单耗。企业必须在申办手册时明确单耗申报的环节,通常是产品出口前申报,也可在手册备案时即申报单耗,特殊情况也可以在手册报核环节申报。一般情况下金属冲压企业会有一定比例的边角料损耗,但各企业损耗数值并不一致。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请以业务现场的实际办里结果为准。感谢您对南京海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答复时间:2010-7-28 14:46:48 满意度:
问题编号:[129151]
问题标题:报关员资格证书补办
问题内容: 您好! 我由于丢失了报关员资格证书,不记得证书号也不清楚是何年发证的,请问能在哪里查询回我的资格证书号!是否能在网上查询?
问题分类:[报关员]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提 问 人:yghatzh 发布时间:2010-7-27 14:22:18
答:你好!目前暂不能在网上查询。麻烦先把你的名字报过来,并尽可能提供相关信息。联系电话:8161838、8161823。
答复时间:2010-7-27 15:12:12 满意度:
问题编号:[129103]
问题标题:出口产品的包装部分材料实耗实销
问题内容: 你好!我公司是中山一家外资企业,我公司部分产品在出口时有使用包装材料,如纸箱和彩盒等包装材料,且该材料也是保税进口的,因此我司在手册备案时作为进口包装料件也登记了使用单耗,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应客户要求,我司转厂出口给客户时,没有使用包装,而是裸装的交给客户,故报关时毛重和净重是相同,而按合同单耗折料包装材料已被使用,请问我司该合同已进口的包装材料能否全部直接办里退运手续,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提 问 人:zic2010 发布时间:2010-7-27 10:38:50
答:不可以,你司所提问题涉及未及时变更单耗行为,需经主管海关核实后再视情作退运、内销等处理。请你司尽快将有关情况向主管海关报告。
答复时间:2010-7-27 11:53:49 满意度:
问题编号:[129094]
问题标题:包裹进海关后,多久能出来?
问题内容:您好!我的包裹查询到7月23日送交苏州海关。到今天还没有收到任何消息。无论是包裹还是提取通知单。请问包裹进海关后需要多长时间来处理?EMS单号是:EC959238347US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提 问 人:symden 发布时间:2010-7-27 10:16:22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经我们与邮局(咨询电话:11185)查询,您的包裹确实已送交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若包裹被海关暂扣,经海关审核认为有问题的,会立刻通知邮局寄发通知单给收件人,收件人凭通知单到海关业务现场办里手续,请再与邮局进一步核实邮件提取通知单的情况。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请以业务现场的实际办里结果为准。
答复时间:2010-7-28 14:47:46 满意度:
问题编号:[129037]
问题标题:进料加工手册出口免费样品
问题内容:尊敬的拱北海关老师:我司是一家做进料加工的外商独资制药公司,现有一问题急需解决。有客户要求我司在生产之后出货之前,每一批次(约20000袋药品)需免费给客户提供约258袋药品样品。药品样品用于客户国家上市前的各种检验。问: 1.我司可以用进料加工手册出口免费样品吗? 2.如可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单价与总价都为零是否可以? 3.如可以,如何操作?要注意哪些问题?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提 问 人:sucyan 发布时间:2010-7-26 14:17:01
答:般情况下,进料加工企业要免费出口样品,须到主管海关办里拟出口样品的内销补税手续,待缴纳完相关税款后方可以以“3039”(货样广告品B)的贸易方式报关出口,具体出口手续可咨询口岸海关;但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药品是禁止内销的货物,所以药品样品不能按上述的方式进行出口,建议贵司就药品监管的相关事宜咨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若有其他与加工贸易有关的疑问需咨询,可直接致电0756-8161217咨询。
答复时间:2010-7-26 14:57:22 满意度:
问题编号:[129019]
问题标题:继编号128794
问题内容: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68号(见附件)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主管部门准予内销的有效批准文件,对保税进口料件依法征收税款并加征缓税利息;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正件。请问:这里所说的“对保税进口料件依法征收税款并加征缓税利息”意思是否是无论内销的是免税进口的原料,还是成品,均按照内销原料及内销成品对应的原料(即按海关核定的成品收率折回原料)在原进口时的金额、适用税率和汇率补税?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提 问 人:zhjxiaopang 发布时间:2010-7-26 11:19:33
答:内销时无论是未经加工的原进口料件还是成品,均按进口料件或按单耗折算成进口料件进行征税。内销价格需要区分进料还是来料:如是进料,以原进口时的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如是来料,则按内销时的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税率、汇率按海关接受内销申报时实施的税率、汇率计征。
答复时间:2010-7-27 9:23:30 满意度:
问题编号:[129015]
问题标题:塑胶产品
问题内容:塑胶产品的HS编码是什么?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深圳海关
提 问 人:kendymold 发布时间:2010-7-26 10:58:52
答:您好!一般而言,对商品进行归类需要了解商品的外观状态、成分含量、结构组成、加工工艺、工作原理、包装形式、功能用途等商品特征中的多个要素,必要时还需查看照片或样品。而您在留言中对商品的描述过于简单,我们暂无法予以准确归类。同时,商品归类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网上咨询的答复内容仅供参考,有关商品的归类应由现场海关依法审核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规定,进出口企业在向海关申报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规定的目录条文和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以及其他归类注释,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并归入相应的税则号列;海关则负责对企业的商品归类依法予以审核确定。因此,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是进出口企业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等均已公开出版,中国海关门户网站(http://customs.gov.cn)也开设了“商品信息”、“归类信息”等栏目,建议您根据有关商品的具体特征,首先通过上述工具书或网站进行商品归类。如在查阅上述归类依据后仍对商品归类存在疑问,除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咨询外,还可携带资料前往现场海关通关部门进行咨询,或是联系我关区预归类社会化服务企业办里商品预归类手续。预归类社会化服务企业名单、联系方式等详见本站“办事指南”—“税费征管”栏目http://shenzhen.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109/tab12294/module33640/info175756.htm)
问题标题:内销手册如何操作?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您好! 我司是珠海保税区企业,由于是公司在做试验阶段,试验产品由两项原材料购成,一种在国内(上海)购买的,另一种原材料是从境外购进,我司想向海关申请备案加工手册,在申请办里备案加工手册过程中,我司先把境外一种原材料用一般贸易征税方式先征税,就等于,申请的加工手册的原材料都是从国内购进的?这样我们还可以办里加工手册吗?我们的材料用哪个方式报关进入加工手册?试验产品如如何办里出区(或出境)报关手续? 如果我司境外的原材料先不征税,直接报关进入加工手册,我们试验产品又如何办里出区(或者出境)报关手续?期待您们回复!感谢!
答:问题一:贵公司试验产品,如原材料为一般贸易完税进口和国内购料的,为简化海关手续,可不办里加工贸易手册,加工为成品后以一般贸易出口。问题二:境外原材料保税进口,可办里加工贸易手册,加工成品后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但应注明国内采购料件数量及比例。具体手续请向主管海关咨询办里。
问题标题:手冊核銷毛重减净重
问题内容:当进口料件为包装物料时,海关好像有一规则计算进口物料是否合理的,就是把关单上的毛重-净重。我想问一下,这一规则具体是如何运用的。因为关单上的毛重-净重是包含了进口物料及国内采购的包装物料的。是否只要实际进口物料小于关单上的毛重-净重就是合理?还是实际进口物料+国内采购物料要小于关单上的毛重-净重就才是合理?另外,手册核销时,海关是把所有关单的毛净重累加后相减,还是把每一份关单的毛净重相减后累加来计算进口总物料是否合理?
答:手册核销以报关单申报数据为准。关于报关单中毛重和净重填制要求,请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2号).
问题标题:请教商品归类
问题内容: 您好,老师,请教您一个商品编码的归类,我们有一批鞋靴出口到哈萨克斯坦,其中有种靴子不知归哪个商品编码准确:是男式的,牛皮作外面,橡胶作外底,鞋筒高度过脚踝。鞋底大于24个厘米。因为操作手册上有两个短靴的号,所以请教归哪个准确?
答:根据您的描述,我理解您要出口的商品特征如下:是男式的,牛皮作外面,橡胶作外底,鞋筒高度过脚踝但低于小腿(因为您说是短靴)。鞋底大于24个厘米。符合上述特征的鞋子应归入税号:64039119.90。建议您归类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作为工具书。
问题标题:公共保税仓更名
问题内容:尊敬的官员: 我司是一个独立于保税区外的公共保税仓及出口监管仓,现在公司要作更名,请问需要办哪些海关手续?电子账册如何变更?电子口岸如何变更?还有请问一份《进出口核销备案/变更登记表(代申请和介绍信)》是用来做什么的? 谢谢!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署令第1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署令第133号)及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一、保税仓库经营企业需变更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应当在变更前向主管海关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变更事项、事由和变更时间;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后,仓库经营企业应于批准文件下发之日起10日内向仓库主管海关提交变更文件资料复印件。仓库主管海关应核实:经营企业名称的变更,经营保税仓库的企业主体资格没有改变,且保税仓库未通过变更企业名称的方式转给其他企业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组织形式、法人代表变更后仍应满足保税仓库经营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经核实经营企业变更后仍符合保税仓库设立要求的,仓库主管海关将相关资料报送直属海关审批。直属海关审核同意,由仓库主管海关向企业出具变更通知书。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企业变更企业名称的比照办里。二、电子账册的变更应按H2000保税仓库电子帐册程序操作手册相关规定办里。具体程序可询主管海关或到拱北数据分中心办里(电话:8125566) 三、贵司提出电子口岸的变更具体所指不清,建议可向拱北数据分中心详细咨询。 四、贵司提到的《进出口核销备案/变更登记表(代申请和介绍信)》具体所指不清,建议可持相关单证向主管海关咨询。五、贵公司应先去加贸部门办里更名手续,然后持加贸部门核发的变更后的证书和企管部门核发的十位数编码登记证书到企管部门进行更名申请。
问题标题:电话咨询8161347或者8161356
问题内容:答:可电话咨询8161347或者8161356。此两个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呀????
答:请于海关办公时间拨打,现可拨打816135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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