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标题:包裹(衬衣1件)的关税问题
问题内容:包裹号: 9318478853 报关单号: 012720091801656301 我的朋友从美国通过DHL给我邮寄了一个包裹, 内含一件衬衣, 属于个人礼品, 不再销售. 价值RMB683.51. 被征收关税109.36, 增值税134.79. 请问是否不该征收增值税? 关税和增值税征收的话, 是否有500人民币的免税额?
答:您好,此票货物DHL公司是以公司的名义而非个人按照货样、广告品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目前此票快件已完成征税放行所有通关手续。按照规定,如果以个人物品方式通关,承运人向海关申报时需提交收发件人身份证影印件及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海关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下同),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超出的,仅征超出部分。
问题标题:本人加拿大籍,现在想运回我在美国的自用二手车到北京使用
问题内容:你好,我持有加拿大护照,在北京已经居住两年多,目前在北京朝阳个人创办了一家IT公司,为公司的法人。想运回我在美国的自用二手车到北京使用,我要带的车为:Infiniti FX35 09款 。以下问题想得到答复,谢谢你们的耐心回答。 第一个,按照海关总署116号令规定中,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内的人员有资格进境机动车,那么我是否需要把自己的公司在海关备案,获得海关进出口经营权之后就可以进境一辆汽车了?如果是的话,这个需要多长申请,要多少花费? 第二个,按照海关总署116号令规定中,入境长期工作的专家可以带车回国,是不是拥有专家证和护照就可以申请到关封了? 除了这个还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申请关封一共需要多长时间?费用是多少? 第三个,专家证需要多长时间申请,条件是什么?没有Z签证可以申请的到吗? 第四个,如果我的公司既没有在海关备案的经营权,也不能短时间内申请到专家证,我能先在海关非贸易监管中心提出申请,然后提前办理相关手续以免耽误拿关封,可以吗?因为7月1日之后就不能办理旧车入境了。 第五个,有针对于我这种,回国创业,购买汽车或国外自带车回国的一些优惠政策吗?拥有外国专家证是不是可以在我公司所在国税局申请退换17%的增值税或者是25%的基本关税?对于自带车有相关优惠政策吗?还有其他的税率优惠吗? 再次感谢你们的工作,期盼着你们的答复
答:您好,“三资”企业外方常驻人员申请进口汽车应提供以下单证: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一式四联(公司盖章、申请人签字); 4、身份证件:(1)常驻人员护照,需贴有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居留许可;(2)外国人就业证。(3)上述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5、车辆提单和装箱单原件及复印件(收货人应为车辆进境申请人)。外国专家申请进口汽车应提供以下单证: 1、《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一式四联(公司盖章、申请人签字); 2、身份证件:(1)常驻人员护照,需贴有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居留许可原件及复印件,(2)外国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提单和装箱单原件及复印件(收货人应为车辆进境申请人)。以上人员购车时须出具齐全单证,否则不予办理购车手续。另外,根据2010年第32号公告规定,7月1日起,除有关政府间协定可以免税进境机动车辆外,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不得进境旧机动车辆。请您抓紧时间办理相关手续。有关退税问题,请咨询国税部门。
问题标题:减免税申请人
问题内容:在填写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时有一项减免税申请人签章,我想咨询一下这个申请人是指减免税申请单位还是指个人,签章是不是就是公司的章,还有这个申请人是不是应和减免税证明上的使用单位是一致的,还不是代理报关单位的名称。
答:您好 填写要求:参阅本网办事指南“减免税项目备案”五减免税项目备案申请表填制要求。谢谢!
问题标题:个人物品减免税
问题内容:为照顾个人的合理、正常的需要,海关现行规定:对寄自国外的邮包,每次税额在人民币500元以内。这句话怎么理解,
答:你好!海关现行规定中无“对寄自国外的邮包,每次税额在人民币500元以内。”的内容。相类似的规定有: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以外的个人邮递物品,每次免税额为人民币500元(除照相机、家具、电视机等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以外)。
问题标题:邮购商品的计税问题
问题内容:你好,请问“根据现行规定,寄自香港、澳门地区的个人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每次限值人民币800元,免税额为400元”、“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或超出限值的予以退运或按货物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这是指超过800元还是超过400元要予以退运或按货物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如果是价值600元的个人物品要缴纳多少税款?
答: 您好!根据现行的规定,寄自香港、澳门地区的个人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每次限值人民币800元,免税额为400元,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或超出限值的予以退运或按货物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其中的“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每次限值人民币800元”是指邮寄包裹中的个人物品应属于自用范围,而且数量合理,整个邮包内物品价值低于人民币800元;“免税额为400元”是指邮包内物品的征税税额低于人民币400元的免于征税。 个人物品应缴纳的关税为海关依法估定的完税价格X税率,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海关总署(2007)25号公告)的规定估定。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问题标题:留学生带自用的桌上计算机
问题内容:你好!我是来自香港的准留学生,前阵子成功报考天津的某所大学,因此打算将个人常用的桌上计算机带去天津。预计会在深圳宝安机场上机。请问一下,如果携带自用的桌上计算机,要否到海关报关?要否打税? 于天津留学年数大约5年。
答:您好 建议联系入境地海关(深圳海关)咨询办理,业务咨询电话84398110,以其答复为准。谢谢!
问题标题:留学生免税购车
问题内容:尊敬的官员您好!我从新西兰留学回国在京定居,符合留学生免税购车的全部条件。向您咨询:不经中介机构,海关是否接受个人前往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手续收费标准及几个工作日可完成?批准后,购车具体流程如何?谢谢!
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申请购买免税国产汽车,应由本人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批准后,留学人员需持海关批准的关封前往选购的汽车生产厂家所在地海关办理手续,并与厂家签定购买协议(留学人员购买免税国产汽车不得在四S店购买)。若本人无法前往汽车生产厂家所在地办理有关手续,可委托经海关总署批准的两家中介代理机构办理异地手续,需要在正式向海关提出申请时即出具与代理机构签定的委托代理协议。海关办理审批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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