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快递通关及转关货物通关问题
问题标题:转口贸易的转关货物
问题内容:转口贸易的转关货物到达口岸后,关封正本未到,传真件到了海关关员在海关网上验封,电子数据正确可否入库?如:今年1月11日,从大连保税库发往朝鲜两车皮橡胶,到达集安口岸后,关封未同火车同行(怕丢失),用EMS快递邮出,由于路况不好晚到两天,在这之前企业怕耽误卸车(发往朝鲜货物必须入库后换装),代理公司将关封传真件交给海关关员,关员在海关网上验封,电子数据正确无误,但海关现场人员以未见到关封正本为由拒绝卸车,给企业造成一定损失,以后企业如再遇到此类问题该如何处理? 2011年1月20日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转关货物监管办法的操作规程》中明确规定,直转货物运抵指运地海关后,指运地海关收取进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然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关核销及报关手续。关于转口贸易的相关要求建议咨询有关部门意见。
问题标题:国际快递通关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我本人现在在日本留学,我两年前在中国的手提电脑发生了故障,而日本的电脑公司不予修理,因此我希望通过ems寄回中国让家人在中国修理。我做了咨询,发现只要不含有锂电池是可以寄国际快递的,我可以拿出电池再寄。。。由于这个属于我的私人物品并非商业物品,并且我是在中国买的,而且一直保有发票,我是不是不用付关税?等待您的回答,谢谢!
答:您好,据您所述,手提电脑寄回国内修理可按暂时进出境方式办理,进境时由海关收取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待电脑修理好出境后予以退还。
问题标题:快递物品
问题内容:我公司是一外资企业,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从境外快递进口机械零件(比如是两个小气缸,价值大约在1800港币)。是否需要征收关税?进口后可以出售吗?谢谢!
答:如果不涉及进口许可证的货样广告品可以从快递渠道报关进口,需要照章征税,进口后可以出售。
问题标题:出口产品程序或者这是诈骗??
问题内容:你好吗?本人現居住加拿大,网站经营商店, 刚刚在网上购物网站买了一些电子产品,有電視機,手提電話.他们说,他们是批发商,他们可以给我一个更好的价格。我要求快递追踪编号,他们说,他们使用空运代理,由于新年假期后,中国海关非常繁忙,海关至少需要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做检查和清关。他们说現在不能给我提供了一个跟踪号码,直到清关后,便会给我快递追踪号码。这是正确的快递程序嗎?正确的程序是否這樣?或者这是诈骗?请帮忙回答我的问题。非常感谢你!
答:您好,有关快递物流操作的问题,建议您咨询快递公司。只要单证齐全,手续完备,单货相符,海关会快速办理相关货物的通关手续。
问题标题:出口货物报关单
问题内容:上海海关老师你好, 我们公司是有进出口权的企业,最近有少量的文具用品想通过快递公司或中国邮政寄出口到国 外客户手里;但是现在遇到一个问题,许多快递公司和中国邮政都无法提供给我们海关出具的 出口货物报关单,他们说在货物通关时,海关只出具一式两份的报关单!? 货物通关后,不 能将报关单给我们。我们感到困惑,通过快递和中国邮政出口货物与平时海运和空运的报关单 不一样吗?在这种运输方式下,企业如何取得海关出具的一式三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用于外 汇核销和相关税务事宜)
答:您好,快递和邮政是运输方式而非海关监管方式,海关根据货物通关的监管方式签发相应证明联。根据贵司所述出口运输方式,提供如下信息:上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负责对经由上海口岸邮运进出境包裹、快件、印刷品音像制品的实际监管,办公地址在武定路458号洪安大厦2楼,您若在邮件通关中遇到问题可以直接咨询上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咨询电话:021-62728748转6202或6203分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快件处负责空运快递进出境的监管,办公地址在海天五路600号二楼,若您若在通关中遇到问题可以直接咨询机场海关快件处,咨询电话:021-68841118转5861分机。
问题标题:食品液体类
问题内容:您好,我想咨询下,如果要从台湾进口液体类的食品,税收是怎么算呢?该怎么交呢?如果是专门用快递公司运输的,这个税该怎么交呢?谢谢,
答: 您好!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无论通过快递公司还是海上运输等方式进口,都是按照货物进口办理相关手续,商品所属编码、归类、适用税率和贸易管制等都相同,没有区别。 二、您所提供的资料(台湾液体类食品)过于模糊,无法确定相关商品编码和归类,相应也无法确定适用税率和所需许可正件。如有需要,请您带好商品详细资料(例如:规格型号、结构、组成、用途,样品等)到现场海关归类咨询窗口咨询或进行预归类申请。 如有疑问,欢迎您咨询福州海关统一服务热线0591-12360。 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题标题:海关注册编码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听说现在寄往国外的快递需要给快递公司提供海关注册编码,但是我们公司没有进出口权,而且我们只是一个分支机构,在北京只做研发不做贸易,也就一两个月才会寄一个样品去海外的总部,像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答:您好,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位)进出口以及免费提供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可以按“货样广告品B”的方式申报。
问题标题:进出口CR number
问题内容:由2011年1月1日开始, 是否所有出口及进口商都需要把货物的HS Code 放在货品清单上, 同时出口及进口商都需要从海关网页中拿取一个注册号(CR Number), 用作海关识别用途, 烦请告知如何拿取该注册号及其守则条款, 另外是否只适用于快递货件, 谢谢.
答:海关对于货物的进出口办理手续没有改变,提供监管正件、发票、装箱单,合同等货物材料向海关申报,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 第103号)要求如实申报。
问题标题:进品货物是否可以补报关
问题内容:老师你好:我是一名物管,我们公司是做自行车车架的,车架全是出口的。大部分的配件都是进口进来的,每个月会有正常的海运两批,但有时会出现个别的物料赶不上船期而影响到生产或是出货,我们则需要安排空运进口。但是如果是个人的原因造成的,公司则需要个人来负责空运费。这部分费用随便都有3000人民币。我一个小小的物管是无法负担的起的。常常想让采购帮忙快递出来,再进行补报关,但都被拒绝了,说这样是走私。使得我工作的非常辛苦!! 因此就想咨询,进口货物是否可以补报关。以上是否算是走私呢??? 以上请帮忙解答,谢谢
答:您好,所提问题答复如下: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口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报关手续。2.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走私罪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问题标题:关于样品快递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您好!我有一票免费样品快递出口,申报金额(无商业价值)约USD2.00,包裹体积约:25CMX10CMX15CM,重量约为0.1KG。已向货代提供我司的海关代码,HS编码和报关委托书。但后从货代那里获悉:样品查验,海关要求提供全套完整报关单据(核销单)。 请问海关老师,关于海关总署2010第33号中“均应由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由海关按规定审核验放”,无商业价值的样品申报准确的是需要哪些单据?谢谢。
答:根据快件监管办法,快件分为文件类、个人物品类和货物类,货物类快件进出境报关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供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贵司所述的无商业价值的货样广告品属于货物一类快件,请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提供相关单证;根据海关总署2010第33号规定贵司快递出口的样品需由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请提供有关代理报关委托书。您若在空运快件通关中遇到问题可以提供分运单号,直接咨询上海浦东机场海关快件处。咨询电话:021-68841118转5955。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和提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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