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您好,我有一个在8月8号从泰国寄往义乌的航空包裹,单号为:CP027769154TH.经杭州邮局查询邮包到广州后一直没转到杭州而是停留在广州了.打电话到广州邮政查询,结果也是只知道邮包到了广州确没有接下来的纪录.我请问一下广州海关是否有此包裹信息?
答:您好!经向业务现场海关查询单号为:CP027769154TH的邮件已于8月12日由邮政部门转出广州海关辖区,建议您向邮件交寄的公司或您所在地的邮政部门查询。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问题标题:个人国际邮包
问题内容:您好: 我已经再次电话(11185)向邮局了解过,我的邮包现停留在‘广州国际’那里,请问(1)‘广州国际’是否代表的是广州海关?如果不是的话,能否告诉‘广州国际’代表的是什么地方?(3)另据邮局解释,邮包到达中国后最初是经过北京海关入境的,再分发到各地,请问是这样的吗?(4)如果是最先经过北京海关的话,那入境后是否还要经过广州海关才能到达东莞市?(5)另烦请告诉我,我的邮包到达中国后是一个怎么样的过程才能到达邮局的呢?由于此邮件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文件,本人现今焦急万分,希望您能够给我尽量详细的答复,谢谢!。。。。。。。。。。。。。。。。。。。。。。。。。。。。。。。。。。。。。。。。。。。。。。。。。。。。。。。。。。。。。。。。。。。。。。。。。。。。。。。。。。。。。。。。。。。。。。。。。。。。。。。。。。。。。。。。。。。。。。。。。。。。。。。。。。。。。。。。。。。。。。。。。。。。。。。。。。。。。。。。。。。。 您好: 您在中国海关门户网站业务咨询栏目提交的关于个人国际邮包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wuenzo: 您好!经向我关业务现场海关了解,均无法查询到单号为RI262156096GB的邮包。建议您与邮包交寄的公司联系了解详细的情况。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 (原问题的标题、内容、提问时间等相关情况) 个人国际邮包 您好!请问我有一邮包于7月29日从英国伦敦通过英国royal mail邮寄到广东省东莞市,邮包的追踪编号为: RI262156096GB。但我至今没有该邮件信息,本人电话咨询了英国royal mail,对方称邮件8月3号已经到达了中国国内。拨打中国邮政的咨询电话(11185)了解情况,中国邮政称该邮包仍在广州的海关,还没有到达邮局。请问海关有此邮包的信息吗?(编号:RI262156096GB)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我的邮件停留在海关多天?如果是8月3日到海关的话,现在能不能清关?如果不能,请问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清关?谢谢。 2009年8月17日
答: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经再次与邮政部门查核,证实编号:RI262156096GB的函件8月6日已办结海关手续,交由邮政局进行投递,建议您向当地邮局查询。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问题标题:个人物品退运咨询
问题内容:您好,我有一单自国外购置的个人自用物品,由UPS寄送,单号是1Z81135X6767679910,正在广州海关进行清关处理,想咨询下如果退运的话,需要向广州海关提供哪些资料,谢谢。
答:您好!由于涉及具体的业务操作,建议与UPS沟通,或直接与快件进境报关口岸海关联系,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快件监管中心联系电话;020-81135781.此复。
问题标题:有关于个人携带宠物回内地
问题内容:广州海关您好,我是一名香港公民,想把香港养了两条狗带到内地饲养,但是我近段时间比较忙,能否请我的一个内地的朋友过港帮忙带回来,想乘坐香港到广州东站的火车,请问能行吗?如果可以,需要出具什么文件资料呢?盼复!谢谢!
答: 您好!按照现行有关海关规定,旅客携带宠物狗(每人限一只)进境,须持有输出国(或地区)官方兽医检疫机关出具的检疫证书和狂犬病免疫证书向海关申报,并由海关通知口岸进出境检验检疫部门对旅客所携带的动物实施隔离检疫,情况正常的检验检疫部门才可放行。动物入境报检和隔离等事项请咨询进出境检验检疫部门。此复。
问题标题:再问个人邮递物品的估值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 我曾在本月7日向您咨询过有关个人邮递物品的估值问题,多谢您的及时解答。 按照您的答复,个人邮递物品的完税价格应由海关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海关总署(2007)25号公告)的规定来估定,而不是应税物品的实际价格。电话咨询了广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38187432,答复是目前奶粉的单价是按照人民币200多元/公斤来计算,我的邮件重量是14.80公斤,这样估价将在人民币2960元以上;而这份邮件的实际价格折算为人民币约为990元。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最后的补充规定:“完税价格与应税物品实际价格相差悬殊达到3倍(或1/3)及以上程度的,经现场科级领导同意,可采取另行确定价格原则或按物品实际价格计征税赋。”请问我这种情形,是否符合以上的补充规定,具体要如何来估价? 另外,已按要求把一些证明材料(包括购买的收据,物品清单,个人资料等)传真到38187312(邮政局),一周后询问广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38187432),答复为还没有收到相关的证明材料。请问你们广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有无传真电话,为何要由邮政局来转交?对暂留个人物品的处理,一般要多少个工作日才能完成?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人来电或来函告知我处理的结果,不知道我的这份邮件要等到何时才能处理好?
答: 您好!由于您没有提供邮件号,我们无法向现场海关了解具体情况,您可以凭邮件号直接向现场海关咨询有关业务办理问题。 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问题标题:个人邮寄进口家用呼吸机
问题内容:我因为患睡眠呼吸暂停症,医嘱使用家用呼吸机辅助治疗,我在美国购买了一台呼吸机,通过Fedex邮寄,总价1023美元,在广州申报时,广州海关说必须按照企业进口交关税和增值税,我可以提供医院的诊断书,不知道还需要如何办理,提供什么材料,才能按照一般个人邮寄物品纳税通关?
答: 您好!按现行规定,从境外邮寄(速递)进境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人民币1000元,超出的予以退运或按货物办理相关手续。由于涉及具体的业务办理,请直接向现场海关查询有关事宜,广州白云机场海关联邦快递转运中心对外咨询电话:020-86755900。 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问题标题:个人邮寄进口家用呼吸机
问题内容:我因为患睡眠呼吸暂停症,医嘱使用家用呼吸机辅助治疗,我在美国购买了一台呼吸机,通过Fedex邮寄,总价1023美元,在广州申报时,广州海关说必须按照企业进口交关税和增值税,我可以提供医院的诊断书,不知道还需要如何办理,提供什么材料,才能按照一般个人邮寄物品纳税通关?
答:您好,您的问题已提交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待回复,谢谢!
问题标题:从日本快递过来的个人用品
问题内容:广州海关工作人员您好,我有一张朋友送的办公椅,为日产(塑料与金属制,非高档皮制),今年坏了,但是还在质保期内,因此我和厂家联系了,在确认为质量瑕疵后,免费提供了必须更换的零部件,根据DHL提供的运单显示,重量为25kg,上面还有个50000日元的金额(不好意思,不懂是什么意思)现在通过DHL到达广州海关,请问我这样需要缴纳关税吗?如果需要应该办理什么手续,或是提供什么材料? 早日回复为盼! 谢谢
答: 您好!根据现行海关的规定,从境外(邮寄)快递个人物品进境,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每次允许(邮寄)快递的限值为人民币1000元(超出的予以退运),其中免税额为500元,超出免税额的,超出部分需征税。物品进境后需办理进口报关手续,你可以委托DHL代为办理,也可以自己去办理。
问题标题:快递入境的行李和个人入境不同口岸如何解决问题
问题内容:本人在尼泊尔将一批个人物品(从国内带出的衣物)通过TNT快递公司国际快递至广州,目前该货物在广州口岸扣留,并要求本人开具“分运行李单”。但由于本人从尼泊尔回国是通过西藏樟木口岸,并非广州口岸的,所以广州海关要求本人到西藏樟木口岸开“分运行李单”,但此举严重耽误本人的正常工作生活。若然不开此单,则将该批物品全部估价打税。问题在于该批物品都是本人在国内购买使用的,并非从国外购买的商品,为何还要打税?! 请问: 1、若然要开分运行李单,能否通过传真将本人资料传至樟木口岸,由对方开单后传真至本人给快递公司及广州口岸,取回该批物品 2、若此行不通,能否通过照片等形式证明该批物品是本人所有,不用另外估价打税。 非常感谢
答: 您好: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现行规定,中国籍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行李物品,应当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口岸海关凭旅客护照、行李物品申报单、提货单、物品清单办理验放手续。由于你没有提供更详细的情况,我们难以向口岸海关了解情况。请您提供物品快递的运单号、进口口岸以及联系电话等, 以便我们尽快帮助您解决困难。我们的联系电话是81102626。
问题标题:个人邮寄物品
问题内容:海关的老师,您好!最近我寄了两台单反照相机及两个配套的中焦镜头(都为旧的)给国内的弟弟。这两个相机都是我在美国ebay购买的,价值为200美元。寄回去时没有把发票(ebay的invoice)放进包裹。结果广州海关要求关税是1050元。估计是海关估价算的关税。请问如果我把网上发票打印给海关,海关是否会按照发票收税?
答:您好!海关对旅客邮寄或携带进境应征税的物品依法估定完税价格,旅客提供的发票只作为参考,海关不一定会按照发票的价格征税。
问题标题:我的个人物品已经因放弃转交海关,拍卖后是否可以取回拍卖款?
问题内容:广州海关关员,新年好! 2005年11月份有两单从美国来的个人件通过UPS邮寄,因为无法承担相关关税,故圣诞节前放弃.并由海关没收. 我想知道,这批货物是否会被拍卖?大约什么时候?拍卖后我是否可以申请取得回款,如果不能发件人是否可以取得? 如果可以,我要履行什么手续呢? 我的东西情况如下,麻烦您查询并回复: UPS快递单号 1Z2294246664008669 金额USD574.93 UPS快递单号 1Z2294246665410543 金额USD453.95 是一些运动鞋,运动衣之类的 非常感谢!
答:您好!根据海关法有关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其中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交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不予发还。逾期无人申请或者不予发还的,上缴国库。收货人或者货物所有人声明放弃的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后,上缴国库。 进出境物品所有人声明放弃的物品、在海关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海关手续或者无人认领的物品,依照上述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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