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 (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 : 2010-6-3) |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相关补充协议,海关总署制订了《2010年7月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见附件1)和《2010年7月1日起新增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上述两表使用了简化的货品名称,其货品范围与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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