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确定归类和适用税率。经查,笔记本电脑完税价格5000元人民币,税率为20%。
问题标题:咨询个人携带黄金饰品出件的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外籍华人,在国内商务活动期间,朋友(也可以说是朋友公司)赠送了黄金摆件作为礼品给我个人,市场价格在20万元以上,我不知道出境时该走什么样的程序,价格超过了正常报关的规定。有没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文件可以参详的,谢谢。
答:依据相关规定,个人携带(佩带)出境黄金饰品重量限五十克;超出五十克的,持个人所在单位或者城镇街道办事处、乡(农村公社)人民政府以上机关证明,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委托机构,验明所带金银及其饰品名称、数量后,申领《携带金银出境许可证》,海关凭以查验放行。另外请提供购买发票和有关消费凭证。海关一般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批件查验放行。
问题标题:没有超过限值,为何要收税
问题内容:上周我在香港莎莎网购买了总价78.2美金的物品,结果邮局通知我要支付250元的税金,说是代海关征收的,问题是我购买物品的总价并未超过800元的限值呀,为何要收我的税。我的快件是从香港到上海,再到苏州,最后到无锡江阴的。
答: 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人民币以上的,海关予以征税放行,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请务必以海关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 进口税额=完税价格*税率。海关根据物品实际报验状态,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审定完税价格,确定归类和适用税率。 在实际通关时,请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具体你也可以咨询上海海关邮局办事处,电话021-62673123。
问题标题:个人邮件邮递光动能手表进境申报完税价格的确定
问题内容:上海海关,你好!我委托国外朋友邮寄了一块西铁城光动能手表入境,在清关过程中有几个人问题不是很明白,希望能给与解答。 1.此块手表的实际购买价格是550美金,由于这个价格都已超过一般手表的完税价格200元的3倍以上,是不是要按照实际价格确定完税价格,再乘以20%税率征收关税? 2.在确定完税价格时如果不以实际成交价为准,是否会进入估价程序? 3.个人邮递物品是否可以委托专业的清关公司代为申报?
答:您好,海关按照物品实际报验状态,根据进境物品的《税则归类表》和《完税价格表》,对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建议您提供境外购买发票,作为海关审价参考。通关时根据实际情况,以现场海关解释要求为准。对在完税价格表中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征税时,海关必须按照列明的完税价格和税率计征税款。如所列物品的完税价格与应当征税的物品实际价格相差达到3倍(或1/3) 及以上时,海关可另行估价或按物品实际价格计征税款。
问题标题:从新西兰寄来的保健品
问题内容:我从新西兰的网站上购买了价值人民币650元的保健品,现在还没有收到,去过邮局邮局说没有,它是通过国际航空包过来的,没有单号。而且邮局的翻译时常出错,导致我不能收到相应的通知,请问我改找什么地方咨询,怎样咨询?
答:您好 请您联系为您提供邮递业务服务的公司查询(非海关业务)。谢谢!
问题标题:咨询国际包裹
问题内容:我同学从英国给我邮寄了一个包裹,目的地为北京,单号为RJ681433513GB。在邮政的183网站上查询,1月9日就已经到达北京,1月11日显示"进口总封封发 北京国际"。以往包裹基本都在10天内就可以收到。而这次一直没有收到任何消息,183网站状态也一直无变化。(今天183的网站就干脆登陆不上了)今天打11185询问,让打84179386这个电话查。接电话的人回复说邮件也不在他们那里,很有可能还滞留在海关。由于春节放假在即,我过2天就要回老家了,即使包裹到了也无人接收。麻烦帮忙查询该包裹的状态。
答:您好,进境国际邮件的运输、保管、退回运输以及相关通知单的寄发均由邮运承运部门负责,属于邮政部门职责范围,因目前邮局系统未与海关对接,所以海关无法查询到您邮件状况,请与当时办理退运手续的邮政部门联系,进行催办或查询。
问题标题:个人携带物品进境问题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好,请问个人携带需要限制的物品进境后,当事人也如实申报了携带的物品,现场海关因为当事人不能提供许可证件而要求退运处理,请问,海关退运处理的行政行为对吗?需要给当事人什么手续呢?文件依据是什么?
答:您好,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20号)的规定依法行政。
问题标题:邮寄书籍的关税问题
问题内容:我想把书籍寄回国内,数量在20本左右,其中有大部分是从国内带出去的国内出版的书,大概有6,7本是在外国买的书,这种情况下,需要交关税吗?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的规定,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1、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2、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也就是说,您个人邮寄以上规定范围之内的图书是免税放行的。您所述的进境书籍,若经现场关员确认书籍属自用范围,则您需依法缴纳个人行邮税。在实际办理海关通关手续时,应以口岸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图书的税率为10%。
问题标题:国外邮购的纪念币
问题内容:我在澳洲网上购买了一套纪念币,镀银,价格是155.08澳币,买的时候汇率比较低,人民币不到1000,后来对方发货比较晚,用了fedex。现在到上海,fedex问我收了174.7元的费用。详细看了清单,估价超过了1000元,因为澳币升值原因。然后这个174元是增值税?请问,我这个是自己留作纪念收藏的,为什么会有增值税呢?而且属于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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