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淘宝上挑中了一个小物件,原来你都是选择“快递”作为运送方式,即支付5元运费,隔天快递公司就能送货上门。但如今卖家却强迫你选择“中国邮政”作为运送方式,为此,你不但要支付10元运费,而且要等到3天后才能收到货,最气人的是,你还不得不揣着身份证,穿过好几条马路,跑到邮政局里排上十几分钟的队,才能得到那个小物件。
试想一下,如果你遇到这样的情况,会不会郁闷得抓狂呢?
新《邮政法》避“重”就“轻”
10月1日,新《邮政法》正式实施。按照新法的规定,上面那个让你抓狂的噩梦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成为现实。
经过耗时7年的修订而成的新《邮政法》,对邮政快递领域的许多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范,而且首次明确了民营快递企业的法律地位。但外界对这一新法的关注普遍集中在了“邮政专营”这一点上。即按照新《邮政法》规定,“同城快递50克以下、异地快100克以下由邮政企业专营”。
这一规定意味着,近些年在国内迅速成长起来的众多民营快递企业,将可能面临极大的生存压力。
来自物流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民营快递企业的信件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的40%-60%。其中100克以下的占80%,同城快递50克以下的占50%?60%。也就是说,邮政专营的范围标准如果真是“同城快递50克以下、异地快递100克以下”,民营快递将失去超过一半的业务份额,其中许多中小快递公司将很有可能面临倒闭的绝境。
由于具体操作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目前邮政专营权的范围仍未最终确定,相关部门正在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沪上几家主要的民营快递公司暂时都还没有作出反应。沪上某知名快递公司总经理对记者表示,对于大快递公司,50克的专营业务范围影响不大。但对于许多中小快递公司来说,50克的专营所属的确事关生死。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操作实施细则还没出台,但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近期已根据新《邮政法》的相关要求,开始全面开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培训。
商务快递费用激增
邮政专营规定一经问世,立即引起了社会强烈的关注。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但民营快递的经营者强烈反对这一规定,而且无论是快递界的权威人士,相关法律专家,还是普通民众,都对“50/100限令”颇有微词。
普通民众最大的担心在于:邮政专营条款将会导致快递物品的日常支出有所增加。
“我们用惯了一家快递公司,公司的业务往来都是这家负责”。位于上海陆家嘴的一家保险公司的张先生告诉记者,公司保险合同的收递是一家民营快递承包的,如果按照新保险法中规定的50克以下由邮政专营,那就意味着几乎99%以上的业务往来都不能启用快递公司了。“现在快递一份文件一般是5元,但如果让邮政做至少要翻个倍,而且速度又慢,还要客户自己跑到邮局取快递,如果是用EMS,虽然可以送货上门,但价钱更高。国家出台这种莫名其妙的规定,不是故意叫老百姓劳命伤财嘛?”张先生气愤地说到。
现代商业社会,商务快递成了许多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如今国家却用一部法律将大部分商务快递揽入怀中,硬生生切断市场自发形成的供求关系,怎能不让人觉得奇怪呢?
网商无奈“没钱赚了”
“50/100限令”不但会大大提高企业的商务成本,更要命的是,还会对正在飞速蓬勃发展的网购市场,尤其是C2C市场造成重大打击。
“目前我每天要发货两三百件,除了顾客特别指定递送方式外,绝大多数‘宝贝’都走民营快递,如果今后真的规定只能用EMS,基本就没钱赚了。”一位在淘宝上贩售化妆品小样的店主非常苦恼地说。
与普通市民、办公室白领等群体相比,网络上开店的卖家可能是“50/100限令”的最大受害者。过去许多卖家在出售价格较高的小件商品时都会在运费一栏表明“免运费”,以此来吸引买家,由于网店基本上都是“微利经营”,如果运费激增,将会严重影响到自身利润,如果想把高额运费转嫁给消费者,又很容易失去市场,“毕竟网店的价格战非常激烈,我们不可能把突然多出来的运费全让买家买单。我已经考虑过了,今后要设置一次性购买的数量,只要重量达标,再给买家一个9折优惠,这样又能规避这条规定,继续使用民营快递,又能够增加每单生意的销售额。”这位店主表示。
事实上,更多的店主早就想好了应对策略。“在大信封里塞一些硬板纸不就好了,再不行塞点石头也行,反正不要钱的”。“不能用信封?那就装在盒子里好了。把盒子垫厚达到50克不就好了。”……在沪上多个购物网站论坛上,针对“50/100限令”的讨论,不少网友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歪点子”。可这种“人为加重”的做法却又会导致资源浪费。
记者了解到,在网上出售商品中,100克以下的物品包括夹子、化妆品试用装、丝巾、U盘、光盘、耳机、文具、招贴画、票据、茶叶、小挂件、袜子、十字绣等许多经常被网购的商品。“50/100限令”如果真的强制执行的话,将会对网购市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专家抨击涉嫌垄断
与民众的抱怨相比,专家们则把炮轰的焦点瞄准“鼓励垄断”和“霸王条款”。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国际快递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刘建新近年来曾多次炮轰《邮政法》修订稿中划定的邮政专营范围,“通过行政法律手段维护国有邮政企业的利益,限制非邮政快递企业的发展,这始终是《邮政法》修改的出发点。”刘建新说,起草组成员以国家邮政局系统背景人员为主,无论是新《邮政法》本身还是将来的实施细则,都将难以公正。
据刘建新介绍,《邮政法》从2001年就开始进行修改,关于邮政专营的范围从500克以下,到后来的300克,再到150克,最后出台的新《邮政法》把最终门槛确定在了100克,但不管是多少克,都难逃行政垄断之嫌。
华东政法学院行政法学教授沈福俊也表示,在行政法上有一项平等对待原则,这要求立法机关和行政主体在立法和执法上对所有的当事人平等对待。可是新《邮政法》的立法者又是邮政企业的经营者,这明显违反平等对待原则。
更多的专家则认为,一旦邮政专营权确立,也意味着“50/100”以下的快递市场将强制排除市场竞争,其快递价格也将统一,并且这一价格最终将由中国邮政一家企业说了算,结果一定会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新《邮政法》中显而易见的垄断条款显然有违《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不管怎么说,法律已经生效,再多的抱怨和指责也无济于事。眼下我们最关心的恐怕是充分享受优惠政策的国有邮政企业,是否能够摆脱过去那种牛气十足的老大架势,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准,让消费者享受到高品质的服务。尽管眼下看来,似乎希望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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