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邮寄衣服
问题内容:我想要邮寄衣服到英国,不知道税收怎样?是按件数,还是衣服价格,还是按重量?还有相应的税收范围。
答:根据海关《规范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监管的有关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个人邮寄物品进出境,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800元人民币,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问题标题:从日本邮寄奶粉
问题内容:你好!我朋友想从日本东京邮寄奶粉给我小孩,小孩现在5个月了。请问现在能从日本邮寄奶粉吗?一次能寄多少罐(每罐850克)?关税怎么交?会被扣吗?
答:朋友馈赠的物品属于个人物品,在限值内可以征收行邮税后放行。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25号公告和2010年43号公告,用于亲友馈赠的奶粉在5千克以内按个人物品办理通关手续,每千克征收行邮税20元;但一次性邮寄超过5千克的奶粉,则需要按照一般商品办理报关手续。对于进境奶粉产地海关没有特别的规定,进境动植物制品产地限制等相关问题建议向检验检疫部门咨询。
问题标题:为何不是揭阳海关要我缴税,而要去汕头海关?以及如何缴税?
问题内容:您好!我住在揭阳,在香港网站订购了个人使用的护肤品,物品总值金额为79.9美元(合计人民币537元),由香港邮寄到揭阳,汕头海关发挂号信让我去汕头海关缴税。问题: 1、为何是汕头海关要我去缴税而不是揭阳海关叫我去缴税呢?从揭阳跑到汕头去缴税多不方便啊! 2、价值79.9美元的上述护肤品需要缴税多少钱?可否我直接缴费到汕头海关银行帐号? 3、我可否委托汕头朋友去代为办理手续,需要什么手续?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我的邮件号码和本人电话可以吗?还需要其他手续吗? 4、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 规定:一、 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不知道我这个邮包是否属于免征范围?免征了是否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不好意思,我这是第一次碰到这类事,不知道如何办理,在网站里面看了半天也搞不懂,麻烦给予指引,谢谢!
答:您好!该邮包属于汕头海关驻机场办事处邮递物品监管科业务范围,该科业务涵盖粤东五市,因此需到该科办理有关手续;您可委托他人带办手续,需携带收件人和带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和通知单进行办理;目前个人无法直接向海关银行帐号汇款交纳税款;化妆品类的个人行邮税率为50%,由于您未提供邮包的具体清单及品名、数量,因此无法计算税款。具体办理手续可咨询汕头海关驻机场办事处邮递物品监管科,电话0754-88606221。
问题标题:关于个人物品的界定
问题内容:您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中提到“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我在国外先后购买了一些老式录音机,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属于个人爱好,个人自用,具有“非贸易性”的特征,并不像化妆品等物品再次进入贸易领域。像我这种情况,是界定为“个人物品”还是“货物”,如果是“货物”,作为个人来说,是无法办理通关手续的,其结果是否就只能退运了?谢谢!
答: 你的老式录音机事从国外网购或邮购入境的,说明你的邮件是商业性邮件,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的规定:“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因此,你从国外购买的老式录音机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关于个人办理货物的通关手续问题,建议你委托具有报关资质的企业代理办理通关手续。如在办理通关过程中,你不能提供货物通关所需相关单证,那么你的录音机只能退运出境。
问题标题:关于个人物品邮寄
问题内容:我在英国留学,想要年底回去,因为一直没有回过国。所以,带了很多礼物回国,大多都是过折的衣服和鞋。还有一些自己的新衣服和旧衣物。大概要邮寄30公斤的海运。我想大概会有价值5OO英镑左右新的。再就是一些旧的。那我要怎么交付关税?这些都是个人物品和给亲戚的礼物,也要付吗? 谢谢
答:您好!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问题标题:香港邮寄胶原蛋白粉
问题内容:请问从香港邮寄胶原蛋白粉到江苏省关税税率是多少?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若经海关审核确属于个人物品范畴,且在规定的限值以内,可以邮寄入境,但若应征税额超出人民币50元(含50元)的,须征税进口。税额=完税价格×税率。请查看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公告了解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和税率。完税价格和税率的审核认定请务必以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以上答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南京海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问题标题:个人邮购物品报关
问题内容: 新规实施以后,我从香港邮购化妆品,800元以下,自用。请问:一,是作为个人物品来报关吗?二,我没有报关员资格,自己可以报关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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