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进出口货物要求,香港进出境的海关规定
海关工作人员解析 海关查税重点 自由行购物必看
1.海关法规定:国内旅客允许携带5000rmb以内的自用物品进关;同时还有各种分门别类的物品不属于3000范畴的物品必须缴纳关税。所以,从法律上讲,缴纳关税的问题是每个人都要面对的。从消费者的角度,我说一点原则性以外的话。目前来讲,海关工作人员的查税重点是
(1)水客,或者是一部分进货量比较大的代购。这部分 人去香港购物的目的是,把香港便宜的东西蚂蚁搬家形式带进来以逃避关税,更甚者已经可以试为走私行为。相信大部分论坛朋友都不属于这部分群体。
(2)这个部分就是事关自由行的朋友了。在工作中,工作人员也理解大家的初衷,所以也没有严格执行海关法的标准。查验重点只放在奢侈品以及单价比较高的物品上面。相机来讲,卡片机一般情况下都不会被查,除非您真的是比较背。单反相机由于单价比较高,所以是要缴纳关税的。另外,如果是您本人从境内带出去的单反相机,我建议你在出境的时候在海关那里申报。电脑来讲,全部是会被要求交税的,不论新旧,不论型号。家用电器来讲,被要求交税的可能性比较大。手机被要求交税的可能性比较小。手表的话,被要求征税的可能性比较大。很多人提到发票的问题,这是一个误区。被查获的时候如果有发票的话,海关肯定会以发票金额定价。但是如果没有发票的话,他们会自己核价,有可能会比你的购买价还要高。烟酒方面,买一点应该是没问题,太多也会被要求征税。
2.进关其他注意事项
1 水果,动物制品是禁止入境的。如果您想吃一点香港的便宜水果,那必须在进关之前就吃掉它。进关之后,水果和动物制品会被没收销毁
2 香港的杂志建议大家不要带了,这个也会被没收。
3 许多人会去香港买奶粉,建议大家数量以6罐为限,多了可能也会被要求退回香港。
4 有些医院会建议病人家属去香港买一种叫人血白蛋白的昂贵药物。这种药品国家也是管制,禁止携带入境的。如果被查扣的话,损失会比较大。建议过关的时候,带上医生的处方。有些工作人员会依据处方量放行。
3? 我想讲一下海关对查扣物品的处理方式
1 缴税。就是依据海关的税表根据物品的类别进行征税。你把税交给海关,物品就可以带入境了。
2 退港。暂时保管在海关的仓库,只有回香港的时候可以带回香港。也就是说你可以在下次去香港的时候带如香港。题外话,海关的仓库保管是要收费的。
3 没收。不用解释了。
4 移送。假如你携带物品价格很高,比方说现金,金条等等,海关可能怀疑你有走私嫌疑,会把你移送到缉私局去调查。这个性质比较严重。
[香港海关出入境检查]
----入境
入境香港海关对药品进口及旅客行李检查十分严格。当地货币及外币入境无限制。
入口香港很多货品、商品、都是免征税的,要缴收关税的商品项目数量有限,旅客入境香港,可免税携带规定数量的课税品,供本人自用。
旅客必须向海关申报的应课税物品,主要是酒类、烟丝、香烟、雪茄、化妆品。
香港对麻醉剂、某些医药物品、武器弹药、烟花、炮竹、纺织品、动植物、肉类及家禽的进口,实施法律管制,这些物品必须先获得有关当局签发的许可证方能输入。
---出境
各国货币出境无限制。对出境行李检查十分严格。
下列出境旅客,可选择"绿色通道"通关,但需向海关出示本人证件和入境时海关签章的"旅客行李申报单"或其它申报单证。
(1)持有中国主管部门给予外交、礼遇签证护照的外籍人员;?
(2)海关给予免验礼遇的人员;
(3)无必须选择"红色通道"通关事情的其他人员。?
出境旅客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选择"红色通道"通关,并按规定主动向海关人员办理行李物品申报手续:
(1)携带文物、货物、货样以及其它需办理出境验放手续的物品的;
(2)携带外币、金银及其制品,但未取得有关出境许可或携带外币、金银及其制品数额超出原入境申报数额的;?
(3)携带出境物品超出海关规定的限量、限值,或其它限制规定的。
不明海关规定或不知如何选择通道的旅客,应选"红色通道"通关。不按海关规定选择通道,属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申报不实行为,海关将依法处理。
海关总署:9月1日起海关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
海关总署:9月1日起海关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 nbsp;?????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自9月1日起全国海关对进境个人邮递物品实施调整后的管理政策。
?????? 一、我国对进出境商品的基本分类:货物与物品
?????? 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国对进境商品主要区别为货物、物品两大类不同监管对象,并适用不同的管理要求,包括:税率、许可证件等。一般情况下,境内外收货人、发货人通过买卖交易,以给付价款作为交付前提的商品属于货物,也就是常言所谓“贸易”类商品,属于《对外贸易法》范畴;反之,无需通过支付钱款、境内外亲友间相互馈赠并邮寄的个人物品就是典型的物品,其具有“非贸易性”特征,进境后不得出售或出租。显而易见,近来比较时兴的“海外代购”、网购等从境外购买,并支付货款的商品不属于《海关法》意义上的个人物品,而属于外贸货物,在其中充当“代购”代理人的第三方因为交易的达成收取相关费用或“吃差价”,更是实实在在的经营行为。对于货物,无论价值多少,都应按规定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包括照章纳税,提交国家出于公共安全、卫生等角度要求的许可证件。
?????? 二、假借“个人物品”名义进口货物的违法行为扰乱商品正常流通秩序
??????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商品市场极大丰富,形势已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是大部分进境邮件不再是亲友间馈赠的物品,海关当初制定的优惠政策对照顾侨眷需求的作用已经弱化。二是进出境邮件的性质已向贸易性商品为主转变。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网购、邮购、海外代购等新兴交易模式发展迅速。海关在实际监管中发现,一些人将所经营的进口货物拆分成多票(少量多件),伪报为个人物品,利用海关个人物品免税额优惠规定,通过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