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美国禁运条例 DHL被罚940万美元

作者:DHL国际快递来源:互联网点击:Loading......

 美国政府日前发表声明:DHL向伊朗、苏丹和叙利亚三国进行非法运输违反了美国禁运条例,DHL同意支付940万美元罚款。


  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指控DHL在2002年8月至2007年3月期间,向伊朗和苏丹进行了300多次货物运输,违法了美国对两国的制裁禁令:伊朗交易法规(ITR)和苏丹制裁法规(SSR)。同时,在2002年12月至2006年4月期间,DHL向伊朗进行的大量货物运输没有遵守出口管理条例(EAR)和OFAC法规规定的出口交易保留记录的要求。

  此外,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指控2004年5月至2004年11月期间,DHL进行的90笔出口业务(从美国向叙利亚)没有保留空运货单和其他出口控制文件,而出口管理条例(EAR)第762条规定这些文件必须保留。

  在美国海关边防局(隶属国土安全部)的协助下,OFAC历时5年半,才完成对DHL的调查。

  这起案件由BIS和OFAC联合执法解决,是两个机构更加深入合作的结果。

  BIS进一步指出:除了经济处罚,DHL将雇用一名精通美国出口控制法规和制裁条例的专家,对2007年3月至2009年12月期间DHL与伊朗、苏丹和叙利亚三国的出口交易进行外部审计。年度审计将在2010年和2011年开展,主要评估DHL遵守ERA和OFAC法规的情况,其中包括出口交易记录保留情况。

  负责出口执法的商务助理秘书长Kevin A. Delli-Colli表示:“不向受制裁国家进行出口并保留出口记录是遵守ERA和OFAC法规的基本要求。严重违反相关法规将受到严厉制裁,目的在于确保发货人切实执行必要的措施。”
OFAC负责人Adam J. Szubin表示:“长期以来,DHL不遵守相关规定,违反相关规定向伊朗和苏丹大量出口货物。”多部门联合执法,显示了美国政府确保制裁法规得以严格遵守的决心。

  路透社报道,DHL是对这三个受美国制裁的国家提供运输服务的唯一大型货运公司。

  DHL(美国)新闻发言人Jonathan Baker表示:DHL是速递行业的领袖,服务通达法律允许的任何地区。DHL公司将根据美国法律许可,继续向这些国家递送文件和信息材料。他同时表示,OFAC和BIS没有明确指出DHL是在知情的前提下故意违反出口控制法规,而且美国政府也没有指控DHL向这些国家进行了战略性敏感物资的运输。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验证码: 验证码
查看所有评论
  • 相关文章
  • 国际快递推荐
    • 广州文捷国际航空快递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咨询:(86)020-36680069(10线)
                                 86372740     
      24小时热线:(0)13728035675
                            15360082960
                            15323394210
      在线QQ: 80605677 , 89334288
             MSN: wjexpress@msn.com
      站点:Http://www.wjexpress.com

      注:只有国际快递,国内只限航空特快

  • 广告位置
    • 广州文捷国际航空快递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咨询:(86)020-36680069(10线)
                                 86372740     
      24小时热线:(0)13728035675
                            15360082960
                            15323394210
      在线QQ: 80605677 , 89334288
             MSN: wjexpress@msn.com
      站点:Http://www.wjexpress.com

      注:只有国际快递,国内只限航空特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