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由于情况较为特殊,请您持关封、个人身份正件、情况说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前来北京海关现场业务二处协调解决。对于您所述情
况,我关将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问题标题:孩子携带物品 ( 出口私人物品 咨询020-36680069 86372740 )www.wjexpress.com
问题内容:您好,我在澳大利亚留学。太太和3岁的孩子来探亲准备回国。请问携带的物品超过5000人民币要征税,3岁的孩子算不算?就是说她们两个携带1万元的物品才征税?另外她们需要带些澳元回去,那么是不是加起来不超过1万澳元就不要申报啊?谢谢
答:您好,一、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第72号公告规定:除海关免于监管的人员以及随同成人旅行的16周岁以下旅客以外,进出境旅客携带有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须填写《申报单》,向海关书面申报,并选择“申报通道”(又称“红色通道”)通关。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署令【1996】58号)第三条规定,对不满16周岁者,海关只放行其旅途需用物品,包括衣料、衣着、鞋、帽等生活用品。上述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免税。三、根据《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汇发【2003】102号)第三条规定:“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
问题标题:去德国能带海鱼干、海虾干吗
问题内容:您好!我在德国留学,想带点海鱼干和海虾干,数量不多,不知能否带?另外能带方便面到德国吗?谢谢!
答:您好,按照中国海关相关规定,旅客携带个人物品出境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食品类物品有无其它限制性规定建议咨询检疫部门。另外个人物品入德国关境的相关规定,建议咨询当地海关。
问题标题:笔记本
问题内容:我是以J2身份出国的人员,签证属于访问学者家属签证(但也是留学生签证),国家不是有规定,常驻境外的留学生人员连续在外每满180天准予免税携带进境《中国籍旅客免税物品限量表》第三类物品(价值人民币1000─5000元 )中的一件。我想问我这次回国探亲能能否带一台笔记本,或照相机回国吗?我是指免税入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我常驻境外的外交机构人员、留学人员、访问学者、劳务人员、援外人员暂予按原规定连续在外每满180天(其中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物品验放时间从注册入学之日起至毕业之日止),准予免税携带进境《中国籍旅客免税物品限量表》第三类物品(价值人民币1000─5000元 )中的一件。对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凭其所持护照和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本人毕(结)业证书办里验放手续。以上仅供参考。通关时根据货物实际报验状态,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
问题标题:孩子携带物品
问题内容:您好,我在澳大利亚留学。太太和3岁的孩子来探亲准备回国。请问携带的物品超过5000人民币要征税,3岁的孩子算不算?就是说她们两个携带1万元的物品才征税?另外她们需要带些澳元回去,那么是不是加起来不超过1万澳元就不要申报啊?谢谢
答:您好,您的问题已答复。请避免就同一问题重复提问,以免影响答题效率。
问题标题:澳洲留学生回国
问题内容:1.你好,我是在澳洲留学3年的学生,现在毕业了要回大连,但是行礼太多,所以想先邮寄一些回来,主要是穿过的衣服和鞋子,价钱大约在90澳币,也就是540人民币左右。想问问这样要交关税么? 2.还有就是我回去的时候要从香港转机,那我在香港机场免税店买的化妆品或是包,还包括在个人行李5000元中么?都是在机场免税店买的还要在交税么? 3.最后一个问题是,我看了以前有人问说,在外留学180天的学生回国,好想有额外的优惠,允许多带一定价钱的东西,那么这个价钱的范围还包括在入境5000元个人财产之内么?像留学生肯定会有电脑,电话之类的怎么办?谢谢了!祝新年快乐!
答:您好! 1.关于邮寄旧衣物,需要您本人回国后办里手续,因为通常情况下,旧衣物禁止邮寄入境。普通邮寄物品规定见2010年第43号公告: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合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2.免税店购买的物品,包括在个人行李5000元中。根据2010年第54号公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3.我常驻境外的外交机构人员、留学人员、访问学者、劳务人员、援外人员连续在外每满180天(其中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物品验放时间从注册入学之日起至毕业之日止),船员每满120天,准予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1000─5000元的一件物品。不明事宜请拨打电话0411-82515436。
问题标题:留学回国 搬家
问题内容:我是08年去日本留学的 在日本呆了近3年 由于家庭原因 今年3月我想退学了回国 由于是退学 无法开回国人员证明。。。但是我回来的时候有很多衣服鞋子需要带回来 由于去的时候 没有相关规定 那时候就带去了很多衣服加5-6双鞋子 然后在日本3年期间又买了些 现在大概加起来又20多KG的衣服和15双鞋子左右 都是自用的旧品。。我回来的时候还需要交税吗?应该证明办通关手续呢
答: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行李物品,应当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核准后应该自旅客进境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含6个月)运进。分离运输行李物品运进时,旅客应持本人身份正件、有关申报单证、提货单证等到物品进境地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办里验放手续,海关办里验放手续时,连同已经放行的行李物品合并计算。具体以进境地海关审查验核为准。可运的物品包括一般的生活用品以及家具等安家物品,以自用、数量合理为限。海关现场办里监管验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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