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局局长:50万注册金下限将规范快递市场

作者:广州快递吧来源:互联网点击:Loading......

网易财经6月4日讯 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今天在政府网访谈时表示,即将于10月1日施行的新《邮政法》对快递企业最低50万元注册金的规定,不是为了将民营小快递公司"扫地出门",而是要治理目前不规范的市场。同时,新《邮政法》将会给予达不到条件的小快递公司"过渡期"。

中国快递业处于"发展不规范"阶段

新《邮政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据统计,区域性民营快递企业注册资金达到50万元的只有20%左右;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民营快递企业注册资金达到100万的也只有20%左右,这意味着80%的民营快递企业不符合《邮政法》的注册条件。

马军胜介绍说,到4月份为止,企业法人有2000多家,分支机构有7000多家,水平参差不齐。申诉中心接到的申诉,其中80%是快递服务引起的。《邮政法》公布前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具备《邮政法》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条件的,应当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邮政法》规定的条件,逾期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不得继续经营快递业务。

马军胜介绍,当快递市场收入占GDP0.3%左右的阶段,市场往往不规范,但发展很快。占GDP0.5%时,相对规范发展更快。超过0.5%以上时,基本上平稳发展的。目前世界其他国家,比如美国、欧洲都是0.8%-1%,到达平稳发展阶段。但中国只有0.15%左右,处于不规范阶段。

马军胜说,邮政管理部门正在抓紧起草有关的规章,为暂时达不到条件的快递企业提供一定的时间,这有利于促进一些小型快递企业通过联合等方式,主动提升基本条件,提高服务质量。这些规定对快递市场的健康发展是有利的,最终受益的是消费者。

"外商不得经营信件业务"不违背入世承诺

"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的规定曾经引起欧盟商会对新《邮政法》"体现出的保护主义倾向表示担忧"。对此马军胜表示,这一规定并不违背我国的相关入世承诺。当时承诺对外开放快递业务,但"现由中国邮政部门依法专营的服务除外",所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不对外资开放。

但关于"信件"的界定尚需实施细节进一步明确。但事实上,目前同城快递90%、异地快递30%的业务都是文件业务,重量都在150克以下。 (本文来源:网易财经 作者:曹玲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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