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登录海关总署网站,查询其联系方式。
答复时间:2010-10-25 14:41:37 满意度:
问题编号:[136317]
问题标题:满洲中央银行纸币入境
问题内容:我平时爱好收集民国时期纸币 台湾的朋友有几张解放前的日本扶持建立的伪满洲国满洲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寄给我 http://www.shuoqian.net/view-7198822.html 就是这个网址里的这种纸币现在都是作为收藏品来收集而且是证明日本侵略东北的历史见证物应该是允许入境的吧应该不能算是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吧请尽快答复 谢谢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提 问 人:hzlin1984 发布时间:2010-10-20 10:23:54
答:您好,邮寄上述纸币如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署令[2007]161号)第四条规定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等禁止进境的物品,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第43号》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海关按照自用合理原则验放。
答复时间:2010-10-25 14:35:44 满意度:
问题编号:[136784]
问题标题:携带物品入境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本人携全家将于31日结束国外的探亲回国,随行有一名18个月的小孩,在国外暂时生活时剩余4罐奶粉准备带回国,都是孩子吃的每罐630克,请问是否可以随身携带入境?是否要收税?另外,同行的还有一位美国籍亲属准备来中国旅游,他自用的回美国时还要带走的IPAD是否要征税呢?恳请您不要复制一堆格式语言,希望能明确解答“收或不收”,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提 问 人:liangyi1103 发布时间:2010-10-25 14:00:59
答:您好,因奶粉属于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之一,进境时需要缴纳个人物品进口税。美国籍旅客的自用物品可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暂不征收税款,复出境时凭入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办理后续结案手续。
答复时间:2010-10-25 14:34:18 满意度:
问题编号:[136765]
问题标题:寄往加拿大的药品
问题内容:您好,我在青岛药店里购买2000元人民币药品,想寄往温哥华市的亲威,用于给老人治疗肿瘤。在台东邮电局发件(邮包号:CP146462585CN)时遇到困难,寄出的邮包被海关退回来了,请问是什么原因?请帮忙教教我该如何顺利寄出去? 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提 问 人:emailjack 发布时间:2010-10-25 11:31:02
答: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的规定,个人寄往港澳台以外地区的个人邮寄物品限值为人民币1000元。超出限值的,应按货物办理报关手续。必须由进出口权的企业办理上述货物的通关手续,且要提供相关监管证件如药品通关单等。如有未竟事宜,你可直接咨询0532-82955112转青岛海关驻邮局办事处通关科或0532-82955522咨询。
答复时间:2010-10-25 13:54:00 满意度:
问题编号:[136758]
问题标题:国外网站上购买个二手的鱼线轮
问题内容:谢谢之前的回复,看来收税是肯定的了。现在我想问下价值30美元的鱼线轮,入关,需要交多少的税?这个税是怎么算的出来的?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提 问 人:abc123321 发布时间:2010-10-25 10:55:17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若经海关审核您邮寄的物品属于个人自用合理范围,且在规定限值内,税额超出人民币50元的,应当办理征税,个人物品的进口税税额=完税价格×税率,完税价格须经现场海关实际审核后确定,税率请查看之前的文件。若经海关审核不属于自用合理范围的,须办理货物报关进口手续,个人无法直接办理,须委托有资质的进出口公司办理海关手续,征税情况也较复杂。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请务必以海关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感谢您对南京海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答复时间:2010-10-25 11:28:07 满意度:
问题编号:[136756]
问题标题:奶粉退运
问题内容:您好,我刚刚提问的关于9月26日到关的奶粉被退一事,至今并未给我任何办理退运的通知单,也未办理退运手续,是不是说明现在还在海关扣留?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提 问 人:soosyoo 发布时间:2010-10-25 10:52:27
答:您好,进境国际邮件的保管以及相关收件通知单的寄发均由邮运承运部门负责,属于邮政部门职责范围,海关并无查询系统。根据您所述情况,该包裹应该处于邮局物流状态,建议您将所遇情况详细告知邮政部门,通过邮政部门进一步查询邮包状态。
答复时间:2010-10-25 11:00:52 满意度:
问题编号:[136670]
问题标题:关于海外邮寄二手鱼线轮的问题
问题内容:最近想在国外网站上购买个二手的鱼线轮,想问问看一个价值30美元的鱼线轮,邮寄过来,是否需要收税?如果收税的话需要交多少的税?这个税是怎么算的出来的?还有就是如果收税的话是以什么形式通知到我?我去哪里交?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提 问 人:abc123321 发布时间:2010-10-23 13:27:07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物品的完税价格和税率请查看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公告了解,若您是通过邮政包裹邮寄到江苏省内,会经过南京或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进行审核,经审核后需要办理海关手续的,会以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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