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电话机、无限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印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个人旅客携带应税物品进境,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答复时间:2010-10-28 11:38:31 满意度:
问题编号:[137136]
问题标题:从境外邮寄自行车回国如何征税
问题内容:南京海关,您好我于近期准备回国,在境外购买了一个价值人民币2000元左右的小型折叠自行车,准备带回国继续自用。因较重所以选择邮寄方式回国,请问应缴纳关税预计会是多少?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提 问 人:shenhaining 发布时间:2010-10-28 10:12:53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答复,“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若经海关审核属于个人自用,虽超出限值仍可入境,须征税进口,请查看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公告了解自行车的行邮税税率和完税价格,税率为20%,完税价格须经现场海关实际审核后确定。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请以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感谢您对南京海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答复时间:2010-10-28 10:48:30 满意度:
问题标题:个人邮包怎么通关
问题内容:我老公最近从日本博士毕业回国建设祖国,回国前给我们的儿子邮寄了24罐奶粉,现被海关扣押,说超出规定限值要将邮包退回,我们从《海关总署解读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调整》得知,“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我想请教怎么办理通关手续,大概费用是多少。另外我想可能需要说明一下的是:奶粉确是给我儿子的,可以提供户口本证明。我老公从日本学成归国,可以提供学位证和日本大使馆出示的留学人员归国证明。请尽快回复,怕邮包被退回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长沙海关
提 问 人:tmclover 发布时间:2010-10-26 19:24:22
答: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按2007年25号公告,奶粉按每千克200元人民币、10%征税。上述重量不包括外包装纸箱的重量。具体请以现场海关审查验核后确认为准。具体请咨询现场业务处邮检科,电话:0731-82279171
答复时间:2010-10-28 10:08:10 满意度:不满意
问题编号:[137119]
问题标题:个人携带物品入境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按常理公民出国回来肯定会带些服饰、食品和纪念品等,很少有不买任何东西空手回国的,但哪些征税哪些不征,价格如何确定税率是多少,以上这些问题在贵网站没有查到相关详细内容,网上民间的各种说法也是大不相同各种消息满天飞,我自己简单总结了一下: 20种不予免税的物品,无论数量多少、价格多少,只要携带入境就要交税(税额50以上部分) 20种以外的其他物品,5000元一下部分免税,5000以上征税 我理解的对吗?另外,如果是家庭多人入境5000的额度是按整个家庭还是按人头每人5000? 还有,酒、饮料的价格差别很大,如果带酒和饮料入境价格是怎么定的,有没有相关公开的信息?有的话请给个链接好吗? 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提 问 人:liangyi1103 发布时间:2010-10-28 2:56:59
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1、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超出5000元人民币,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2、国家规定的20种不予免税商品进境时须缴纳关税,烟、酒根据《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规定的征免限量验放,不满16周岁者,只放行第一类物品。3、进口税在人民币50元以上的,应予以计征。4、海关按照物品实际报验状态,根据进境物品的《税则归类表》和《完税价格表》,对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税则归类表》和《完税价格表》请参阅2007年第25号公告,建议在海关总署互联网站法规检索中查找。
答复时间:2010-10-28 9:29:13 满意度:
问题编号:[137077]
问题标题:国外生活的自用品该如何申报
问题内容:您好请问像我这样在国外生活一年多的人,我在国外买的商品已交过消费税, 那么我在回国的时候这些商品都要申报吗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提 问 人:bud80390 发布时间:2010-10-27 16:25:23
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应在《个人物品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酒以及20种不予免税商品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超出5000元,仅对超出部分征税;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进口税=完税价格*税率。进境物品的关税以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合并为进口税,与您国外交付的消费税无关。
答复时间:2010-10-28 8:59:05 满意度:
问题编号:[137104]
问题标题:个人笔记本电脑往国内邮寄
问题内容:你们好,我在日本买啦台2手笔记本价值人民币1200左右,还有一个摄像头,无线鼠标,总共价值2000左右。邮往国内不知道有什么要求。关说是多少,是我邮的时候交关说还是国内收件个人付关税。买电脑是的时候各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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