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元的,海关对超出部分予以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目前,旅客携带进境的免税香烟400支、酒1500毫升。动物产品禁止进境。
答复时间:2010-11-2 8:43:00 满意度:
问题标题:关于个人物品的界定
问题内容:您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中提到“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我在国外先后购买了一些老式录音机,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属于个人爱好,个人自用,具有“非贸易性”的特征,并不像化妆品等物品再次进入贸易领域。像我这种情况,是界定为“个人物品”还是“货物”,如果是“货物”,作为个人来说,是无法办理通关手续的,其结果是否就只能退运了?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南宁海关
提 问 人:nn2010 发布时间:2010-9-30 9:45:11
答: 你的老式录音机事从国外网购或邮购入境的,说明你的邮件是商业性邮件,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的规定:“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因此,你从国外购买的老式录音机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关于个人办理货物的通关手续问题,建议你委托具有报关资质的企业代理办理通关手续。如在办理通关过程中,你不能提供货物通关所需相关单证,那么你的录音机只能退运出境。
答复时间:2010-11-1 17:00:35 满意度:
问题编号:[131251]
问题标题:通关
问题内容:你好! 请问:1,邮寄美发用的剪刀回中国,购买价格在980元人民币,从9月1号进入中国关税是多少钱左右? 2,海关驻邮局周末休息,如果邮件是周末到中国,是不是要等到星期一才能通关,这样邮件就要耽误两天,只能等待吗? 3.邮件是由进入中国每一个城市海关验关还是到达邮寄签收当地海关验关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南宁海关
提 问 人:flftlgwg0905 发布时间:2010-8-19 20:28:53
答:1、如果你邮寄的剪刀属于个人物品,其税率为10%,邮递物品税为物品完税价格X10%,物品完税价格邮海关根据物品的功能和用途审定。如果你邮寄的剪刀属于货物,按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其税号82130000,关税率12%,关税为货物完税价格X关税率。 2、南宁海关驻邮局办事处每个周末都有值班人员,专门监管EMS邮件,如收件人的邮件是通过EMS方式邮寄入境的话,不用担心周末会被耽搁。如果是以其他方式邮寄入境的话,我办周末不进行监管。 3、所有邮寄入境到广西区内的国际邮件都由南宁海关驻邮局办事处监管,广西区内其他城市的海关不再对国际邮件进行监管。
答复时间:2010-11-1 17:00:27 满意度:
问题编号:[131909]
问题标题:关于录音仪
问题内容:我一个朋友从德国邮寄一台录音仪给我,价值20000元,请问可以进关吗?如果不能进关的话,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进关呢?如果能进关需要交多少关税,或者其他的费用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南宁海关
提 问 人:synboy 发布时间:2010-8-26 17:03:34
答: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其他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进出境,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收件人邮包内如果仅有一台录音仪,经海关认定确属个人自用,邮包内物品虽超出限值,依然可以按规定征行邮税放行,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公告》的规定,录音仪税率为20%,所征税额为完税价格X20%,物品完税价格由海关根据物品的功能和用途审定。
答复时间:2010-11-1 17:00:17 满意度:
问题编号:[136959]
问题标题:关于个人邮包怎么通关的补充
问题内容:国家检疫局与农业部联合行文,日本奶粉已解禁,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长沙海关
提 问 人:tmclover 发布时间:2010-10-26 19:29:38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按2007年25号公告,奶粉按每千克200元人民币、10%征税。上述重量不包括外包装纸箱的重量。具体请以现场海关审查验核后确认为准。具体请咨询现场业务处邮检科,电话:0731-82279171
答复时间:2010-11-1 16:50:51 满意度:
问题编号:[137236]
问题标题:中国银币
问题内容:我是在德国的学生,寄往中国家里一包2公斤 中国银币 1个2002年 1公斤 99,9%银 面值300元 和 30个 1oz(31,15克) 全是 made in China 中国金币公司,价值2000欧元。 自己收藏,请问征税多少, 自己带回可以吗?征税多少? 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提 问 人:yinghu 发布时间:2010-10-29 5:41:53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不再验核〈白银进口许可证〉的通知》(署法发[2003]134号)规定,入境旅客携运或邮寄白银进境,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携运或邮寄的白银,视同一般贸易进口,予以征税放行。 邮递进境: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有关规定,寄自或寄往国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旅客携带进境: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54号公告有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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